国家知识产权局公众形象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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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众形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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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简介与媒体形象的重要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根据受理专利申请业务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沈阳、济南、长沙、南京、成都、上海等城市设有9个代办处。同时,还指定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普通微生物保藏中心和武汉大学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代办处。自1985年4月1日专利法实施以来,截至2006年6月27日,我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了300万件,其中第一个100万件专利申请用了14年9个月,即自1985年4月1日专利法实施到2000年1月11日;第二个100万件专利申请用了4年2个月,从2000年1月11日到2004年3月17日;第三个100万件专利申请的时间,仅仅用了2年3个月。这说明,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可见,知识产权局作为我国专利主管部门和涉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科研成果的有效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样,建立一个声誉良好、有作为的政府形象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是非常重要的,有助于其更好地实现两项主要的职能:首先,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有具备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为其专利事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在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方面,积极、有为的媒体形象也能提升国际合作方的信任水平,加快办事效率,减少交易成本。

二类目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报道的内容和研究需要,除三个基本类目外,我们还构建了如下类目。

(一)消息来源

消息来源指新闻中所涉及的事实和观点材料的出处,它表明事实、观点和背景材料从何处来,由谁提供。本研究结合所要分析的样本,将消息来源分为以下4类:

(1)国家知识产权局,如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法规或发布知识产权信息等;

(2)局领导,报道的内容源自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发表的观点或者在某次会议、论坛中的讲话;

(3)媒体记者,如“据某某报道”之类的新闻,或者没有明确指出来源,但通过阅读可以看出报道明显是作者主观观点或者由记者来记叙或阐述新闻事实;

(4)政府机构或者政府官员,如消息来源于知识产权局以外的政府机构,如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机构、地方政府、新华社,或者来源于知识产权局领导之外的其他政府官员,我们将这类新闻的消息来源归为“政府机构或者政府官员”。

(二)新闻议题

(1)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如构筑网上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在地方设立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等;

(2)国内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包括专利申请现状、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面临的情况和问题等;

(3)知识产权保护,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专利权的界定与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维权案例的报道;

(4)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如举行知识产权主题活动,召开论坛、宣扬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强化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等;

(5)人事安排,包括领导任命、人员招聘等;

(6)其他。

三内容分析结果

(一)总体概况

为了直观地表现三年内有关知识产权局新闻报道数量的分布特征,我们绘制了一个总体概况图(图1)。根据数据特点与研究需要,以3个月为单位时间段构建了12个时间单位,绘制了报道数量随时间变化的走势图,以清晰呈现媒体对知识产权局新闻报道的数量变化。

从总体分布来看,知识产权局议题的报道在四家网站的分布差异较大。其中新浪网的报道数量最多,为111篇,占总量的48.9%(见表1)。央视国际的报道数量最少,共22篇,仅占总数的9.7%。人民网有关知识产权局的报道数量也相对较少,占总体的16.3%,远低于新浪网的比例,也低于新华网的25.1%。

表1四家网站不同年度对知识产权局相关报道的数量分布

从图1可以看出,四家媒体的报道数量形态极为相似,均出现了三个高峰期,且每年的报道高峰都出现在当年的4~6月这一时段。这是因为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知识产权局举办了比平时更多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媒体也对知识产权事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从总体的报道数量分布曲线上看,三个波峰中的第二个波峰明显高于其他两个,这是因为2006年4月知识产权局首次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工作人员就公众关心的专利申请与审批、专利转让与实施、专利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给公众做了详尽的解答。此次活动让社会更好地了解了知识产权局,并拉近了知识产权局与公众的距离,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可作为知识产权局媒体形象运作的典范。

此外,从图1中不难发现,与公众接触范围最为广泛的门户网站新浪网,其2007年的报道数量较2006年有明显回落,这反映出新浪网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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