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有机磷中毒的诊断及治疗【69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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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的分布:;有机磷农药的中毒作用机制:;1)有机磷农药中的磷;(一)急性中毒

(二)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变

(三)中间综合征;临床表现:;(二)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变:;(三)中间综合征(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实验室检查:;根据有机磷杀虫药物接触史,结合临床呼出

气有蒜味、瞳孔针尖样缩小、大汗淋漓、腺体分

泌增多、肌纤维颤动和意识障碍等中毒表现,胆

碱酯酶活力降低50%以上,应用阿托品治疗后M

样症状缓解。

;有机磷农药中毒分级:

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血胆碱酯酶(ChE)活力可以对其中毒程度进行分级。通用的分级的标准为:;除M、N样症状外,合并肺水肿、抽搐、昏迷、

呼吸肌麻痹和脑水肿,胆碱酯酶活力在30%以下;根据以上分级标准,可以认为在诊断有机磷中毒后,患者出现以下表现,如惊厥、昏迷、呼吸衰竭和肺水肿等以及血胆碱酯酶活力30%时,临床上可考虑其为重症患者。;重症患者可因昏迷或呼吸衰竭而死亡,故应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进行抢救,以挽救患者的生命。;治疗;1.紧急处理:;2.清除毒物;3.应用解毒药物;1)抗胆碱药:包括阿托品和盐酸戊己奎醚(长托宁),如有休克者可用654-2。;阿托品:

能阻断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和CNS的M

受体作用,能缓解M样症状,兴奋呼吸中枢。

但对M受体亚型无选择性。对N样症状、恢复

胆碱酯酶活力及晚期呼吸麻痹无效。;阿托品中毒:

瞳孔明显散大,从治疗后神清到神志模糊、

烦躁、谵语、惊厥、昏迷、尿潴留,体温升

高至38.5℃以上。而口腔及支气管分泌物无

增多。

;有机磷农药中毒反跳:;有机磷杀虫药中毒阿托品剂量用法;盐酸戊己奎醚(长托宁):

系胆碱能受体阻滞药。胆碱能受体分为毒覃碱

型胆碱能受体(M-chR)和烟碱型胆碱能受体

(N-chR),M-chR从药理学上分为M1、M2、

M3亚型,N-chR分为N1(神经元型)、N2(肌

肉型)两种亚型。;盐酸戊己奎醚(长托宁):;通过一系列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证实长托宁能

较全面的对抗M样、N样和中枢系统症状。选择性

作用于M1、M3受体,对M2受体无明显作用。因

此,其主要作用部位是脑、腺体和平滑肌???,而对

心肌和神经元突触前膜M2受体无明显作用。中枢

和外周神经元突触前膜的M2受体调控神经末梢递

质Ach释放,为负反馈调节。即当释放的Ach过多

时可抑制Ach释放。;盐酸戊己奎醚(长托宁)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相比主

要具有如下优点:

(1)达峰时间(0.56h)与阿托品(0.5h)相仿,半衰期

(10.3h)明显长于阿托品(3.5h)。

(2)抗胆碱作用比阿托品强。

(3)对外周和中枢M、N受体均有作用,而阿托品只对M

受体有作用。

(4)对M受体亚型M1、M3受体选择性强,对M2受体选

择性较弱,毒副作用比阿托品小。;临床应用上长托宁优于阿托品:

(1)其效快,持续作用时间长,用药次数少。

(2)有效剂量小,抗胆碱作用强而全面,中毒症状消失

快,全面胆碱酯酶活力恢复快。

(3)毒副作用少,反跳现象少,药物过量与中毒反应少;

(4)病情无明显波动便于临床观察、提高抢救成功率,

明显缩短住院时间,大大减少护士工作量。;长托宁使用:(6点)

(1)病人确诊后,立即按轻、中、重度中毒肌注给药,除轻度

中毒外,盐酸戊己奎醚首次用药均需与氯解磷定等配合使用。;(2)首次给药30min后,如中毒症状尚未明显消失和

全血胆碱酯酶(chE)活力,低于50%时,再给予

肌注首次用药量的半量,如中毒症状明显消失和全

血chE活力恢复至50%以上时,可停药观察。

(3)首次给药后1-2h后,如中毒症状仍未明显消失,

或有重新出现和全血chE活力低于50%时,再给首

次用药量的半量,同时重新洗胃或消除病人身上被

污染的农药。;(4)中毒病人病情基本好转后,如仅有部分毒覃碱

(M)样症状(恶心、呕吐、出汗、流涎等),

可肌注盐酸戊己奎醚1-2mg;如仅有烟碱(N)样

症状(肌颤等)或全血chE活力低于50%时,可

肌注氯解磷定0.5-1.5g。

(5)中毒48h后,如chE已老化或中毒症状基本消失

但全血chE活力低于50%时,应酌情肌注盐酸戊己

奎醚1-2mg每6-12h一次,维持阿托品化至chE活

力恢复至50%-60%。阿托品化指标为口干和皮肤

干燥,不能以瞳孔扩大和心跳加速等作为阿托

品化的指标。;(6)中毒症状基本消失或全血chE活力恢复至60%

以上(含60%)可停药观察。停药12-24小时如

chE活力仍保持在60%以上,可考虑让病人出

院。;2)肟类复能剂:能使被抑制的ChE复能,并减轻或消除烟碱样作用。

①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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