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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B.□XXXXX-XXXX
PAGE2
ICS
FORMTEXT11.020
CCS
FORMTEXTC05
FORMTEXT34
FORMTEXT安徽省地方标准
DBFORMTEXTXX/TFORMTEXTXXXX—FORMTEXTXXXX
FORMTEXT?????
FORMTEXT社会化医疗消毒供应服务规范
FORMTEXT(SpecificationofServiceforSocializedMedicalSterileSupply)
FORMDROPDOWN
FORMTEXT?????
FORMDROPDOWN
FORMTEXTXXXX-FORMTEXTXX-FORMTEXTXX发布
FORMTEXTXXXX-FORMTEXTXX-FORMTEXTXX实施
FORMTEXT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STYLEREF标准文件_文件编号DBXX/TXXXX—XXXX
STYLEREF标准文件_文件编号DBXX/TXXXX—XXXX
PAGE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第一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参与起草单位: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数据空间研究院、安徽汇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池州市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安庆第一人民医院、宿州市立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利辛县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瑞芸、邓琰、乔秀芹、张树菊、魏敏、马韵洁、王佐成、秦寒枝、胡少华、穆燕、陈玉俊、沙茹、陈付华、杨梅、戴海凤、祖华燕、杨娟娟、朱瑞、童斌、王光辉、张泉、夏云、吴晴晴、程兰、凌艳、程金燕、沈晓婷、陈义伟、陈珊、汤倩倩、刘秀玲、吕凌洁、汪慧芳、石洁、谢芳、张琴、赵洁、偶德俊、金龙、朱倩、张旭东、江超。
社会化医疗消毒供应服务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化医疗消毒供应服务基本要求、服务要求、追溯管理系统、监督与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为非本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消毒供应服务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和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311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512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WS/T508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YY/T069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T/CAME23-2020区域消毒供应中心配送管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8)11号]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医发(2018)11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实用指南
术语和定义
WS310.1、WS310.2、WS31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化医疗消毒供应
为其他医疗机构或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服务模式。
3.2
医疗消毒服务机构
为其他医疗机构或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机构,包括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
3.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医院内承担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4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
承担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含手术敷料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供应的独立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基本要求
管理要求
4.1.1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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