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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病历登记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为了加强护理病历的管理,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历保存管理
1.病历保存原则: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病历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妥善保存。
2.保存期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为30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30年。特殊病例需长期保存的,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医务科审批后,可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保存方式:采用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并行保存的方式。纸质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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