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货物受理环节验视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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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货物受理环节验视制

为贯彻《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增加反恐安全防范措施,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本公司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一、建立监督机制。

高度重视道路货物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坚决依法查处不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验视等安全制度,配备必需的安全检测设备,确保运输安全。

二、强化源头管理。

1.货运站(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的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等经营者进入站场内经营。零担运输企业在受理托运货物时,对货物进行开箱(包)验视。

2.对整车运输的批量货物,根据公安部等七部局《关于加强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可疑货物进行开箱(包)检查,确保托运的货物安全、可运。

3.配备足够安检人员。

4.要求开展行包、物品托运的客运站核对托运人有效身份证件。对不能确定安全性能的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承运。

三、明确主体责任。

要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对承运物品实行验视、登记制度要落实到职工的岗位责任制当中,并将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考核挂钩。

四、加大宣传力度。

进一步增强反恐防范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制作标语等多种形式,使托运人、承运人深入了解货物受理环节做好验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在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等环节,将货物受理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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