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农险山东省地方财政花生收入保险.docxVIP

安华农险山东省地方财政花生收入保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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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农险山东省地方财政花生收入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投保申请明细表、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和特别约定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从事花生种植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

第三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花生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花生”):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非行洪区、非泄洪区;

(三)生长和管理正常。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产量下降或价格波动原因造成保险花生每亩实际收入低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每亩目标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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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亩目标收入=每亩目标产量×保险价格×保险责任水平

每亩实际收入=平均每亩实际产量×实际结算价格其中:

每亩目标产量为0.20吨/亩(400斤/亩花生仁);保险价格以8月22日-8月26日(5个交易日)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期货2301合约每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元/吨)进行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责任水平为80%。

平均每亩实际产量根据保险人会同农业专家实际测产结果确定;实际结算价格为保险期间最后1个月的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期货2301合约日收盘价算数平均值。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他人的恶意破坏行为,或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

(二)政府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主义活动。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一切间接损失和费用;

(二)由于保险期间开始前的原因所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

(三)技术问题或种子、肥料、农药等质量问题造成的花生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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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和产量减少;

(四)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在保险人查勘前,被保险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花生,种植或改种其它作物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查勘的除外。

第七条本保险条款其他条目中约定的不承担、免除或减少保险责任的部分,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每亩保险金额等于每亩目标收入,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期间

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个月,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费按照保险人规定的保险费率规章计收。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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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花生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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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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