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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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方案(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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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2\h\u310052024年中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方案(最新版) 1

26459一、活动目的 2

7091二、评选对象 2

98三、评选指标 2

4192四、基本条件 3

73495.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3

8055五、优秀教师考评量化标准 3

18908(一)教师职业道德(15分) 4

29919(二)教学成绩量化评价(60分) 5

28343(三)教育科研方面(15分) 5

25659(四)指导学生获奖方面(5分) 6

8056(五)出勤情况(10分) 6

2961(六)附加分(10分) 6

23109六、评选程序 7

12253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7

14829七、表彰奖励 7

19305八、其他事项 7

223663.本方案由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 8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优质教育建设工作,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以及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学校校务会和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校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担任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分为初一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和综合组(包括音体美信息心理等学科)四个组,近三年评为县级优秀的暂不参评县级优秀教师。

三、评选指标

1.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为专任教师的15%,依积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

2.县优秀教师名额5人,按得分高低从初三年级中产生2人,初二2人,初一1人。

四、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勤奋努力,与其他教师团结协作,虚心向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关心爱护学生;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学风和教风,为人师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善于钻研,常规教学工作完成出色,每学期期末考试所带学科成绩在同年级同类班级处于中上水平,在评教评学中获得良好评价。

3.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工作,在校本课程开发、课题研究、论文发表、上示范课、优质课竞赛、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缺席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及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学校、年级交给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5.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五、优秀教师考评量化标准

(一)教师职业道德(15分)

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参评。

(1)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侮辱学生的;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学校和年级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

(4)擅自缺课、调课或离开教育教学岗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的;

(5)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或不管理课堂纪律造成教学秩序混乱的;

(6)在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在周一至周五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8)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或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其谋取利益的;

(10)没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或因管理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

(11)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的。

其它有违教师形象或对学校产生不良影响者,酌情扣分。

(二)教学成绩量化评价(60分)

1.考试科目的教师:

考核内容:①教学质量占35分,按照教学质量排名,一等得35分,二等得30分,三等得25分;②教学过程占25分;一等25分,二等20分,三等15分。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分。

2.学生评教(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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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往昔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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