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相关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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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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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坤杰

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城市数量得以增加,城市空间得以扩张,但同时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被大量占用,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影响非常广泛的社会问题,是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民生问题。当前失地农民面临的两大难题是社会就业出路和养老保障的退路问题。根据政府关于失地农民的一系列政策,在实践中必须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法,以确保失地农民的权益真正得到保障。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权益保障

一、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

(一)城镇化的含义

城镇化,是指社会生产力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基础上,在经济结构,人居环境,人口素质等领域,由传统农业经济到现代化城镇经济,传统农业文明到现代城镇文明的转变过程。中国城镇化理论的二元性是指城镇化可分为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城市化指的是人口向城市的集中过程,而农村城镇化指的是农村人口向县域范围内的城镇(建制镇)和集镇(非农产业集聚地)的集中过程。总之,农村城鎮化是指在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和现代化城镇文明广泛扩散的前提下,由于农村社区的居民住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客观条件日益完善,农村自身需求的能力。

(二)大量耕地被占用,失地农民数量大增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政设施建设用地、工商投资开发用地、乡镇企业用地数量的增加,大量的农用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从1987年到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近七成是政府用行政方式征占土地。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估计在4000万~5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另外,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这意味着我国的失地农民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三)安置方式单一,征地补偿款区域差距过大,费用逐年上涨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征地数量的增加,征地用于市政、房地产、土地开发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非生产项目的越来越多,这类单位没有能力安置失地农民。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用工制度逐步市场化,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渠道越来越少。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费,是按照土地原有用途的年产值倍数来测算的。没有体现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利用价值,没有体现土地对农民承担的生产资料和保障资料的双重功能。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的增殖收益,大部分被中间商所获取。此外,有些地方政府由于缺少监督,存在补偿金分配混乱等问题,受政策和地理位置等的影响,同一城市,不同区域的失地农民所得的补偿款差距非常大,就容易激化矛盾,导致补偿费用逐年上涨。

(四)失地农民成为新的弱势群体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生活理念的支配,我国农民的生活方式大都带有生态型、节约型特点。由于农民理财能力差、缺少长期的规划,征地补偿金主要是用于购买生活消费品,甚至有些失地农民会用补偿金来购置奢侈品,平日挥霍无度。而很少会把补偿金用于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也很少失地农民会把补偿金用来参与职业培训,以增强再就业能力。有限的征地补偿金很快就会用完,失地农民将面临基本的衣、食、住等生活问题,以及子女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难题,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加速扩大的新的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二、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重要意义

据调查,农村土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一)失地农民的利益被忽视

在我国,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这实际上是让弱势群体去承担了城市经济发展的成本,是在继续拉大城乡差距,这必然会引起失地农民的不满,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随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农村土地一旦转化为城市用地,就会产生巨大的级差地租。这种由土地位置差异、国家规划和开发投资造成的数额巨大的增值,失地农民作为土地的原使用者,有权享受土地的增值收益,应将土地出让后产生的级差地租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失地农民面临的生活、养老、医疗问题

失地农民是城市化的产物,当失地农民完全失去土地时,就已经和城市居民没有本质的区别了,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障体系有很大的城乡差别,社会保障主要面向城市居民,农民只有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障最终都落到土地保障和家庭养老。失地农民由于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稳定持续的经济来源,而且我国农村正进入老龄化和低生育率社会,这必然进一步挑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因此,针对失地农民面临的日益脆弱的家庭养老,要建立起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以确保他们老有所养。

我国农民的健康问题一直是社会稳定和城市发展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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