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考核办法模板范文.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全、节能、高效、优质

安全、节能、高效、优质

团结、开拓、务实、求精

团结、开拓、务实、求精

安全、节能、高效、优质

团结、开拓、务实、求精

某某华晋纺织印染总承包公司

节能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节能降耗管理,杜绝浪费,降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扎实推进节约型企业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建设节约型企业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公司成立节能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节能办,负责节能考核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定额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用水、用电、用油、用煤、用材的消耗定额。

四、节水考核

第五条在车间、办公楼、公寓楼、食堂等用水地点安设水表,每月29号由节能办组织机电、后勤、劳资、工会、财务、审计等部门人员对各地点用水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各单位建立用水统计台账,详细注明用水地点及用水量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第六条设备科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水表进行定期校验。

第七条后勤科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水表进行日常的巡查、维修工作,发现蓄意损坏水表者,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

第八条节能办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对于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的,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水费0.65元/m3)的5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多个单位共用的,由使用单位进行均摊。牵扯到挂罚的,均给予挂罚。以下同)。

第九条各用水地点存在长流水等跑冒滴漏现象的,对责任人给予50元/次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20元/次。

第十条对于蓄意损坏水表者,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并照价赔偿,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元/次。使用单位发现水表损坏或不能准确计数时,要及时向后勤科、节能办汇报,不及时汇报造成当月数据无法统计的,对责任人给予50元/次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20元/次。

第十一条节能办对各地点每月的用水情况进行汇总,报厂领导审批后,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节电考核

第十二条生产性用电考核按照生产性用电考核定额考核。

第十三条非生产性用电由节能办组织考核。在车间、办公楼、公寓楼、食堂、等用电地点安设电表,每月29号由节能办组织机电、后勤、劳资、工会、财务、审计等部门人员对各地点用电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各单位建立用电统计台账,详细注明用电地点及用电量,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科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电表进行定期校验。

第十五条后勤科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电表进行日常的巡查、维修工作,发现蓄意损坏电表者,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

KW.h对于实际用电量超过定额的,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电费0.6715元/KW.h)的5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多个单位共用的,由使用单位进行均摊。牵扯到挂罚的,均给予挂罚。以下同)。

第十七条对于蓄意损坏电表者,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并照价赔偿,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元/次。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发现水电表损坏或不能准确计数时,要及时向后勤科、节能办汇报,不及时汇报造成当月数据无法统计的,对责任人给予50元/次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20元/次。

第十九条节能办对各地点每月的用电情况进行汇总,报厂领导审批后,厂务公开栏公示。

六、节油考核

第二十条生产性设备用油由设备科考核。每月设备用油超出定额者,超出部分按油品市场价值的5倍予以处罚。同时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挂罚单位负责人20元/次。生产现场发现有浪费油品现象或不按规定加注油品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挂罚分管负责人20元/次。

第二十一条车辆用油由节能办负责组织政工、工会、审计、财务、车管科进行考核。车管科负责提供原始数据,要建立车辆用油台账,详细记录每辆车的耗油量。

第二十二条车辆用油超出定额者,超出部分按油品市场价值的5倍予以处罚。同时,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第二十三条发现有浪费油品现象的,对责任人给予50元/次的处罚。发现有偷盗油品等其他现象的,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并按原价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废油回收:设备正常使用产生的废油,各单位收集后要交到储运部,由储运部进行称重并建立台账,注明油品名称、重量,每月底汇总后报设备科、节能办各一份,由设备科负责考核各单位回收的废油是否达到数量要求。节能办处理废油时,要对其重量予以确认,发现弄虚作假,重量不实者,对储运部责任人给予100元/次的处罚,并挂罚单位负责人50元/次。发现有丢弃废油者,给予100元/次的处罚,并挂罚单位负责人50元/次。

七、节材考核

文档评论(0)

137****752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