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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温及电流损伤;高温损伤:烧伤(死)、烫伤(死)、日(热)射病等。指机体组织接触干热(火)、湿热(蒸汽或热水)、化学品(如腐蚀物)、电(电流或雷电)、摩擦、辐射或电磁能等所导致的损伤。
低温损伤:冻伤(死);烧伤与烧死
常用概念及分类
高温对机体的局部作用
机体反应、治疗及死亡机制
形态学改变
法医学鉴定;烧伤(burn):热力,包括高温液体(水、汤、油等)、高温气体、火焰、炽热金属液体或固体(钢水钢锭)、电流、化学物质、放射线等,所引起的组织器官的损害,主要是指皮肤或粘膜,严重者可伤及皮下或粘膜下组织如肌肉、骨、关节甚至内脏。
烧死(deathfromburn):环境高温或者高温物体(火焰、高温固体、辐射强热、电火花等)作用于机体导致人体死亡。
烫伤(scald):高温液体或高温蒸汽导致机体灼伤。
烫死(deathfromscald);擦伤(brushburn,frictionburn)剧烈摩擦引起机体的损伤,如绳勒手部
混凝土灼伤(concreteburn):机体接触水泥或混凝土导致组织损伤
化学灼伤(chemicalburn):化学物品(强酸、强碱、磷)接触机体,(氧化、还原、腐蚀、脱水以及起庖等作用)造成局部或全身损害,常伴化学品中毒。损害程度与化学物品的性质、剂量、浓度、物理状态(固、液、气)、接触时间和接触面积的大小以及当时急救措施等有密切关系;闪光灼伤(flashburn):机体极短暂地接触高强度辐射热所致的热损伤,如爆炸或突然放电
辐射灼伤(radiationburn):机体暴露于X线、放射性元素(镭等)、阳光(日光浴)、原子能或其他辐射下而引起的灼伤
热灼伤(thermalburn):机体接触火焰、热的物体(古代用烙铁在人的皮肤上烙印、热的沙子如沙疗)或液体(烫伤)引起的损伤
电烧伤(electricburn)
烘炉灼伤(Kangriburn):克什米尔人随身携带烘炉(Kangri)取热引起腹部灼伤;以后可能发生癌变;(一)烧伤程度
1.一度烧伤(皮肤红斑)
2.二度烧伤(水疱)
3.三度烧伤(坏死)65-70℃
4.四度烧伤(炭化)
(二)烧伤面积估计
直接计算、新九分法、手掌法;;温度:50-70℃
肉眼观察:
伤及基底层,甚至真皮乳头层,水疱较大,去表皮后创面湿润,??底鲜红、水肿,剧痛、感觉过敏,痛、温觉增高。如无感染1-2周痊愈,不留瘢痕(浅二度)
若伤及真皮网状层表皮下积薄液,或水疱较小,去表皮后创面微湿,发白,有时可见许多红色小点或细小血管支,水肿明显,疼痛、感觉迟钝,微痛,局部温度略低。一般3-4周后痊愈,可遗留瘢痕(深二度);浅二度散在大小不等的水疱;疱底留下基底层及沉积的纤维蛋白。乳头层及真皮上部充血、水肿、炎细胞浸润。疱周边未剥离的上皮肿胀,部分变性坏死,核着色不良。烧伤区邻近皮肤的基底层及颗粒层细胞核低栅栏状改变。真皮浅层胶原纤维可发生凝固性坏死。皮肤附属器发生相应改变。;皮肤全层及组织甚至浅层筋膜或肌肉。
肉眼:伤及全皮层,甚至皮下脂肪、肌肉、骨胳创面苍白或焦黄呈炭化,干燥、皮革样,多数部位可见粗大栓塞静脉支疼痛消失、感觉迟钝,易拔除。局部发凉。3-4周后焦痂脱落,需植皮后愈合,遗留瘢痕或畸形。
炎症反应出现说明系生前形成的损伤。;皮肤结构全层破坏;二度烧伤占体表面积1/2或者三度烧伤达1/3时,可引起死亡。
成人烧伤面积估计――九分法(见P273图15-2,P274表15-1)
儿童(〈12岁〉烧伤面积估计:
头颈部烧伤面积=9%+(12-病人实际年龄)%
双下肢烧伤面积=46%-(12-病人实际年龄)%(含臀部);烧伤部表皮层结构完全破坏消失,外周基底层细胞及核伸长,再外周细胞及其核肿胀,核内出现空泡,部分核碎裂、溶解。中心部真皮坏死,胶原纤维肿胀、融合呈均质化。皮肤附属器多数坏死,细胞排列紊乱。失活真皮的周围区水肿,血管扩张,血管内红细胞丛集、破碎、溶解。皮下脂肪组织液化,脂肪细胞萎陷,骨骼肌着色不良,横纹消失,肌纤维膜肿胀,边界不清。;
火焰中长期烧灼导致。
完全破坏了皮肤及其深层组织,可达骨质。导致整个躯体或者躯干阶段性大范围破坏。炭化的组织水分丧失,蛋白质破坏,干燥、色黑或褐黑,质硬而脆,无结构。部分体表炭化者可生存,整个躯体体表的炭化只见与尸体。
烫伤不出现炭化,烧伤程度只限于三度以内。;面积计算直接测量出烧伤部位面积,与人体总面积相比,并得出比值
新九分法见书274页
手掌法以手掌为体表面积1%为标准测量得出估计值;;局部红、热、痛皮温低、水疱、坏死、感觉消失、结痂
*全身低血容量休克、下单位肾病与尿毒症、应激性十二指肠溃疡、低蛋白血症、败血症与脓毒血症
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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