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增阶梯电价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嵌入分时电价更有效吗(上).docxVIP

递增阶梯电价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嵌入分时电价更有效吗(上).docx

  1.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

?

??

递增阶梯电价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

嵌入分时电价更有效吗(上)

?

?

?

?

?

??

?

?

?

摘要:本文从理论与实证角度分析了递增阶梯电价为实现收入再分配目的必然伴随着效率损失,进而探讨嵌入分时电价能否改善两难困境。理论模型刻画了递增阶梯电价追求再分配目的所致两类效率成本的特征、结构和类型,以及递增阶梯电价在实现再分配和最小化效率损失间的两难困境。基于杭州市居民用电和家庭收入等微观数据,使用工具变量,通过反事实场景构建和二次近乎理想需求函数(QUAIDS)模型,实证估算了阶梯电价为实现再分配目的而引致的家庭与社会效率成本,本文为系统评估和完善阶梯水价和气价等政策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递增阶梯电价,再分配效应,效率损失,二次近乎理想需求函数

本文得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403288),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SWU150912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研究院、首经贸金融风险研究院以及首经贸青年课题(项目号:01591465730145)的资助。

一、引言

为了实现经济效率、成本补偿、收入再分配和节约环保等多个政策目标,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逐步在公共事业(包括能源和资源)领域实施非线性定价,旨以在经济效率与其他目标之间权衡。而递增阶梯定价①作为一种能够促进多目标实现的非线性定价手段,迅速在各国推广实施。据欧姆斯塔德(Olmstead)的不完全统计,美国的能源企业1982年只有4%采用递增阶梯定价,而到了2000年左右,这一比例增加到了33%。[1]

在居民用电领域,我国的非线性定价方式经历了由试点到全面推广实施的阶段。1980年率先在电力行业试点分时电价,在2002年在全国实行分时电价。并且,国家在浙江、四川、福建等地于2004年开展了阶梯电价的试点工作,并于2011年制定出《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对我国实施阶梯电价的基本事项进行了明确。阶梯电价通过将户均用电量设为若干阶梯(一般为3—6阶梯),并对不同的阶梯实施不同的价格来达到鼓励居民节约用电的目标。在阶梯定价与分时定价两种非线性定价方式并行实施的基础上,2013年12月底,国家发改委提出2015年底前,在原有递增阶梯电价政策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峰谷电价政策,从而将呈现由分时电价嵌入阶梯电价的混合电价结构。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收入分配差距的日益扩大成为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在水电气等公共事业领域,采用价格手段以调节收入再分配和促进社会公平,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共识的政府干预方式。基于布特瓦(Boiteux)及拉丰和梯若尔(LaffontandTjrole)对规制经济学的研究,[2][3]分时定价通过设置峰谷两个时段内的差异性价格,引导不同习惯与收入的人群进行理性选择,通过调节消费时段与支出,起到削峰填谷、促进收入再分配的功效,而阶梯定价则通过对不同电量消费设置累进性的边际价格,用以抑制过度消费,促进公平和收入再分配效应。随着递增阶梯定价在电力等能源领域的广泛实施与推广,如何在权衡再分配和效率最大化的条件下,分析居民电力消费中递增阶梯电价所能实现的再分配效应,及其无法避免的效率损失,有利于为阶梯电价政策的系统评估和完善提供指导。

分时与阶梯定价的收入再分配效应是理论和实证研究广泛关注的问题。大量文献首先研究了分时及阶梯定价下的需求响应问题,主要包括自价格弹性与交叉价格弹性的估计,费尔德斯坦(Feldstein)基于效率与公平的多重标准,构建模型分析在能够回收成本的条件下,最优的基础固定收费与按消费量收费的单价,并应用到马萨诸塞州来估计电力消费的价格与收入弹性。[4]随后很多研究者尝试使用模拟的方法,使用收入需求弹性估计值,来推算电力消费在不同收费模式下的转移额度。另外一些研究把电费账单与较小样本的入户调查结合起来,分析递增阶梯定价的影响。轩尼斯等人(Hennessyetal)分析了美国的“生命线”(Lifeline)贫困救助计划对贫困人群提供电量折扣促进公平的效果。[5]诸多文献研究了当消费者面临不同定价间的转换时,如统一定价计费系统更替为递增阶梯定价计费系统时,电力需求和电费的变化,尤其是弱势群体福利状况的变化。法卡(Faruqui)研究者还使用模拟的方法讨论了最近的研究与美国各电力公司的IBP政策,[6]尤其验证了公平效应。惠灵顿(Whittington)对南亚广泛使用的阶梯定价分析显示,阶梯定价并未完成最初设定的诸如帮助穷人等目标。[7]但使用加州的微观数据,伯恩斯坦(Borenstein)发现了阶梯电价能起到部分的收入调节作用,高收入家庭对低收入家庭实质上进行了补贴。[8]

国内多位学者比较了不同定价模式下的政策含义,张昕竹、冯永晟认为,应考虑

文档评论(0)

尹邦乐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尹邦乐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