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例(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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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例

第二十条条款中的费用责任

20.6乙方应承担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及其他费用。质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质抵押物,确保其完好。在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质抵押人出租质抵押物,须通知丙方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租期不得超过借款期限。若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抵押物,需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有关人员,由此产生的收益应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和费用。

第二十一节质押抵押反担保物的登记

21.1签订本合同后,质抵押人应尽快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抵押登记手续,质抵押登记证明在全部借款清偿前由丙方保管。如质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登记,质抵押人应办理变更,并得到丙方的协助和配合。

21.2在借款人按约定履行所有义务后,丙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注销登记,或在相关权属文件退还质押人时协助办理。

21.3质押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丙方,丙方验收无误后出具收押凭证,质物的保管费用由质押人承担。

第二十二节质押抵押权的执行

21.1丙方履行代偿义务后,如乙方或反担保方在3日内仍未清偿,三方应协商以质抵押反担保物折价优先受偿,或依法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

21.2若质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丙方有权就剩余部分继续向借款人、反担保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追偿。

21.3处分质抵押反担保物时,抵押人应积极配合。对于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质抵押的质抵押人及其扶养的家属居住的房屋,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抵债后,抵押人应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在处理质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实现费用,应从拍卖或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二十三节保险

各方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借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承担,丙方为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节违约责任

24.1如因违反本合同导致丙方损失,丙方有权按丁方反担保金额的2%向丁方收取违约金,丁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归丙方所有。丁方还需赔偿丙方的所有费用。

24.2若乙方和丁方未能按期支付利息,丙方将扣除违约保证金,逾期15天以上,丙方将追回本金及所有应承担的费用,并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24.3若乙方和丁方未按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逾期7天以上,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第二十五节权利转让

在甲方或丙方履行代偿义务后,无需取得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的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时应通知借款人和反担保人,通知形式可为书面通知或公开媒体公告。如需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抵押人或出质人应给予配合。

第二十六节公证

经各方同意,本合同可进行强制执行公证(不办理公证不影响合同效力)。乙方、丙方、质抵押人和反担保人(丁方)同意公证后的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乙方、丙方不履行义务,甲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或丙方代乙方履行代偿义务后也可依法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节条款独立性

若本合同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节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节其他条款

29.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9.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节补充条款

30.1本合同经公证机关出具

2024年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例(二)

为担保甲方的债务,乙方经审慎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作为抵押。据此,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所附“抵押物清单”列示的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大写),贷款期限自起至止。

第三条甲方确保对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须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文件交予乙方,抵押期间由乙方代为保管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付的违约金(含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使借款合同无效,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其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需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购买财产保险,乙方应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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