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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
医院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
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行业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行风工作建设成果。通过开展
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
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院从
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
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
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院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后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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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
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院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
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
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
力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院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
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
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医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
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
查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药剂人员及行政后勤人员利用职务
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
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
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
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于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
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要进行行业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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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厉打击医院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
展打击医院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从业人员利用执
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从业人
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后勤保障材料等产品
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
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
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
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院从业人
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
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
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
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
购、销售、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
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
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
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院药品使用监管。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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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
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
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
院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门诊、住院部、药房等领域出
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
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院应当充分运用人工
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
入医内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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