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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机制问题的思考
杨清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健全信访突出问题
化解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着力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幸福中国
,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群众信访化解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指明了工作方向。当
前,群众诉求涉及面广,呈现主体广泛性、诉求多样性、规模集群性、化解疑难性等特
点,如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反映、矛盾纠纷及时得到
化解,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问题与成因
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畅成因复杂,既有群众个人自身原因,有执法司法方面问题,
也有体制机制因素,归纳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群众观念认识上不到位。受“唯官唯上”等封建思想的影响,部分群众信访首先
想到找“清官”告“御状”,试图通过迫使党委、政府介入信访案件,越权办案或干预司法,
快速达到自己利益诉求。诉求期望过高,部分诉求群众为了满足个人利益,提出一些过
高、不合理甚至无理要求,处理结果一旦未满足本人的要求就越级上访,长期上访,致
使问题无法解决。法律意识淡薄,群众法治意识差,不管有理无理,抱着凡事找政府的
态度,要求政府统包统揽,不按法律程序办事。
二是执法理念上有偏差。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较为严重,办案中不按法定程序办理
或程序违法现象比较突出,个别执法机关怕揭短亮丑,影响单位形象,对有瑕疵的案件
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进行纠正,而是蒙骗搪塞群众。个别执法工作者法制观念、宗旨意
识淡薄,基本素质较差,对老百姓的事情漠视不理,采取“冷、硬、横、推”,甚至办人
情案、关系案,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党群、干群、警民关系,致
使执法公信力下降。
三是工作体制和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群众表达诉求可以说是都在管,但又管不
住。执法办案部门认为案件审理、执行结束便履职到位,当事人不服将问题推给上级业
务部门或当地信访单位,而隶属于行政机关的信访部门则认为本部门是群众来访的“中
转站”,并没有处理问题的权限和责任,执法司法部门不愿管,信访部门管不了,相互
推倭扯皮。监督脱节,有的干部在接待群众诉求表达时,例行公事,属下级管辖的一转
了之,解决不了的一交了之,最后不了了之。缺乏衔接,责任单位与业务部门之间缺乏
沟通,当事人多头上访,接待部门多头批示,致使重复访不断,矛盾不止。
二、建议与对策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心声,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应从构建一个网络体系、畅通两条渠道、转变三个方式、健全四项制度等四个方面抓
好落实。
构建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网络体系。重点建立民情民意动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社会治安防范、法制宣传教育等网络体系。一是建立民情民意动态网。全面推广“民
情气象工作站”工作制度,采取“4318”模式,动态反映民情民意,及时化解民忧、民怨
、民困。即:建立县镇村组“4”级民情气象服务网络,启动蓝、橙、红“3”色响应机制,
组建“1”支党员干部服务队,明确产业发展、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矛盾调处、治安联
防、便民服务代理、留守人员代管、红白理事等“8”项服务内容,构建起全域覆盖的党
员干部为民服务网络体系。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健全完善镇、村(社区)调
委会和各单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充实工作人员,上下联动、纵横结合,及时发
现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依托镇社会管理便民服务、村(社区)社会管理便民服务工作站
服务平台,集中办理老百姓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群众急事、难事。三是建立社会治安
防范网。健全村治保会和治安中心户长、镇村(社区)及校园群防队、“红袖章”巡逻巡
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加强对村(社区)重要地段、交通路口日常巡防巡查,强化
对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可疑人员掌控和周边临界联防,提高社会面防控能力,着力从源
头上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四是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网。在县级依托党校、职教中心、
农民夜校、党员远程教育等阵地开展对各类人员的法制培训;在镇和县直部门,通过在
门户网站上开设普法宣传栏目和法律博客微博、微信、法制日报、手机报等新型宣传平
台,加强对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制培训;在村、社区,通过设立法制副书记加强对
村支部、村委会依法规范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在校园,采取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中小
学生法制课的教育;在政府部门和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
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民遵法、用法、守法意识。
畅通两条渠道。一是畅通信访信息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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