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分级标准.docxVIP

  1. 1、本文档共7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局

【公布日期】2004.04.16

【文号】国测法字[2004]4号

【施行日期】2004.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测绘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3月12日实施日期:2009年6月1日)废止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国测法字[2004]4号

目录

一、序言

二、通用标准

三、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四、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五、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六、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七、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八、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九、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

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十一、地图编制专业标准

十二、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十三、甲(特)级标准

序言

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三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从事不同测绘专业的测绘单位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

甲(特)级标准是对规模较大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甲级测绘单位制定的标准。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其它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作出特别决定。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丙、丁级标准做出调整。

七、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和标准(通用标准)

┏━━━━━━━━━━━━━━━━━━━━━━━━━━━━━━━━━━━━━━━━━━━━━┓

┃通用指标┃

┃等级(甲、乙、丙、丁级)┃

┃┃

┃主体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应当有┃

┃主管测绘生产的领导和主管测绘技术质量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3、中外合资的测绘企业应由中方控股,中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之和为51%及以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

┃人员状况┃

┃1、本标准所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测绘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7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

┃职资格并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6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

┃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本标准所称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的人员,以及测绘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6┃

┃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获得测绘专业博士学┃

┃位,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本标准所称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人员,以及具有测绘中专以上学历,但无高、中级技术职务,且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

┃人员。┃

┃2、从事5年以上测绘工作的测绘相关专业(如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计算机┃

┃等)的工程技术人员可视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但不得超过本规定对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50%┃

┃。┃

┃3、法定退休人员、兼职人员、临时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院校所属测绘单位聘请在职教师从事┃

┃测绘活动的,其聘用教师的人数不得超过本规定对测绘专

文档评论(0)

idowe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