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城市绿化规划的原则及其编制原则、编制主体
(一)城市绿化规划的原则
《城市绿化条例》第8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
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该法第9条规定:“城市绿化规划应
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
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上述规定明确了城市绿化规划的
以下两个原则:
1.城市绿化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绿化建
设的依据,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具体条件,在国家
有关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城市绿化的发展目标和各类绿化用地
指标,选定各项主要绿地的用地范围和使用性质,论证其特点和主
要工程、技术措施。城市绿化规划作为一项独立的专业规划,只有
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才能较好地协调、平衡同整个城市的其他各类
设施的协调发展、同步建设。
2.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反映城市绿化的水平和质量。制定科学、合
理的城市绿化指标,是提高我国城市整体绿化水平和质量的必要措
施,也是衡量城市绿化建没的重要参数,同时为考核城市绿化水平
提供了量化标准。《城市绿化条例》的这一原则性规定,为城市绿
化规划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全国城市绿化事业均衡
地发展。鉴于世界各国城市绿化规划指标有所不同,考核城市绿化
的指标也不尽相同。《城市规划法》规定,编制面向全国的城市绿
化指标,要符合我国实际,指标的确定要能较全面地反映城市绿化
的水平和质量,又要保持考核指标的连续性和增加国际间的可比性。
(二)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原则
1.突出和利用城市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形成特有的城市风
貌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而言,各个城市都应有自己的特色,没有风
貌特色的城市是缺乏个性的城市,因而在城市之林中就缺少独特的
魅力。城市绿化规划是解决城市风貌特色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
《城市绿化条例》第10条规定“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
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
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城市绿化规划和绿地系统的特色主要
是利用自然人文条件,通过城市绿化规划方法和相关措施而形成的。
其中的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土壤、水体、植被、气象等因素;
人文条件包括历史背景和遗迹、文化特征、宗教、民俗、风情等因
素,还应当包括城市的社会经济状况、人的素质、心理因素等,总
之,只有在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使城市绿化扬长
避短、趋于完善,从而形成既继承优良传统,又具有崭新的时代特
色。
2.科学安排各类城市绿地,充分发挥城市绿化的最大效益
这一原则又称为强调城市绿地系统的完整性原则。城市绿地
系统是指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一般认为,
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的形成需要两个因素:一是要有构成系统的各
个元素,即园林景点,各类绿地、绿带以及道路、水体系统等直到
与市郊的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也即通常所称的点、线、面相结合
的系统;二是各元素之问和各元素与城市之间以科学的分布规律使
之溶为一体,着眼于提高城市整体的环境质量和景观水平,使之向
综合功能和网络结构的方向发展,即要有有机的联系或者合理布局。
城市绿化条例将城市绿地划分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
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地,同时规定了合
理设置这些绿地的原则和要求,以构成城市的绿地系统,为充分发
挥绿化的最大效益,包括生态、美化和方便群众利用的效益,提供
了法律依据。
(三)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主体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8条的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主体,即城市绿化
规划的编制者和执行者。实践中,城市绿化觇划的编制大体分为三
种情况:一是以城市规划部门为主,吸收城市绿化部门参加;二是
由规划部门编制后征求绿化部门的意见;三是由绿化部门编制后交
规划部门汇总到城市总体规划中。
在城市绿化规划的结构和形式上,实践中大体也有三种情况:
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中包含了城市绿化规划的全部内容,而且内容详
细、指标具体、发展项目落实;二是城市总体规划中只涉及城市绿
化总体布局和绿地系统的概要和原则,具体规划和细节均作为总体
规划的一项专业规划,单独成为一部分;三是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城
市绿化规划只作原则规定,缺乏指导实践的调节,需单独组织编制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