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阑尾炎手术切除卵巢家属却不知法院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治疗护理规范,诊断腹膜炎成立,选择手术治疗是及时准确的,在手术中剖腹探查,发现原告无正常卵巢组织,选择卵巢切除有医学指征;再者,该手术与原告的人身损害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存在残疾的问题,故不构成医疗事故。法院同时认为,医院在手术中置与迟珊亲属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而不顾,擅自进行剖腹探查术,造成迟珊身体伤残九级,且切除右侧卵巢,却无证据证明医院已履行了告知病人家属并获得同意的义务。该行为严重侵犯了迟珊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治疗措施的权利,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考虑到迟珊的卵巢是非正常的,医院主观上并无恶意,也治愈了迟珊的病,可酌情免除医院承担损害20%的赔偿责任。判决医院存在过错,赔偿3.5万元。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患方的义务:提供真实病史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配合治疗保持和恢复健康支付医疗费用帮助教学的义务?看嗓子疼的患者某男,因嗓子干痛、嘶哑到某附属医院就诊。一看里面老教授身边围坐着6个学生,当时心里就犯嘀咕,犹豫着要不要进,可是想想挂到该老教授号不容易,而且请了半天假,也等了老半天,就硬着头皮走了进去。接下来的事情,让他直后悔。在座的每位学生都让他“啊…啊…”等看完病,嗓子火辣辣的更疼了。产妇肚皮上的手某女,30岁,因妊娠37周,臀位收入院待产。查房时某男教授带着6-7个医学生来到病房,围在该孕妇床边。该教授一边向学生讲解臀位的特点和分娩方式、分娩风险,一边一只手不停在孕妇一直被裸露的肚皮上又拍又摸,全然不顾孕妇越来越惊恐、尴尬和无奈的脸。完了还让每位学生都去体会一下臀位的四步触诊,就在查房快结束时,孕妇一声惊叫,吓了所有在场的人一跳,那可是她屏了很长时间后发出的。原来她胎膜破了,而且羊水浑浊。医护人员急急忙忙为她行剖宫产,总算是母子平安。可出院时她叫来了电视台和报社等媒体记者。对医院提出了强烈抗议。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医方的权利:诊疗权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医方的权利:诊疗权特殊干预权(拒治时,传染病,善意隐瞒病情)案例:善意的谎言李女士,40岁,一坐下就急不可耐地对黄教授说:医生,我最近几个月常常下腹胀痛,白带多,还有下身痒,您快帮我查查,我是不是得了性病,如果是,我非用剪刀废了他那东西不可。黄医生仔细地问明情况,才知原来李的丈夫这两天老是小心翼翼地提醒她让她去医院查查身体,她起了疑心,经再三追问,丈夫无奈告诉她,他刚在当地医院检查,被告知患了淋病,并正在接受治疗。黄医生一边给李检查,一边问:“你丈夫来了吗?”答:“他就在外面。”黄医生:“初步看你不像得了淋病,另你的丈夫得的未必也就是淋病,我需要和他谈谈。我给你取了标本,你送去化验一下。”随后让李丈夫进来,黄医生一看耷拉着脑袋进来的李的丈夫范某,心里明白了几分,简要地询问后便面授机宜。黄医生下班前还去了一趟检验科,做了一些技术处理。第二天上午,李女士和范某拿着化验单再来医院时,黄医生笑着对李说,您没有淋病,但有细菌性阴道炎,这是妇女常见的疾病,我给你开些消炎药回去,打一个星期的针就会好的,一周后再来找我。一边开药还不经意的问范某要来他的化验单看了看。然后认真的说:你误解你的丈夫了,其实这是一般的尿道炎。又转向范某:你也真是的,一紧张反而弄巧成拙,以后看病要到正规大医院,否则被骗了还不知道。夫妻两人连连点头,拿着处方千恩万谢地离开了黄医生。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医方的权利:诊疗权特殊干预权(拒治时,传染病,善意隐瞒病情)医疗意外和并发症的免责权《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医方的权利:诊疗权特殊干预权(拒治时,传染病,善意隐瞒病情)医疗意外和并发症的免责权获得合法、合理报酬权高级医患沟通学概论一、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一种什么关系?医患关系的主体医方:医疗机构(法人)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诊所、卫生所(室)、急救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