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婚姻继承法真题及解析.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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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3年司法考试题(婚姻法继承法部分)

单选题

2013

23.甲乙夫妻的下列哪一项婚后增值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甲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B.乙婚前购买的1套房屋升值了50万元

C.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

D.乙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A、B、D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

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中“果

树上结的果实”属于孳息;选项B中与选项D中的“升值”都属于自然增值,都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C正确。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是婚后投资所

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4.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

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

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遗产的范围、遗嘱的效力。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

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

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据此可知,享有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害人

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因此,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

近亲属的一种物质赔偿,该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属

于部分无效的遗嘱,而非全部无效。

选项C正确。《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

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甲与乙婚后购买的住

房及20万元存款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先分出一半给乙,其余一半是甲的遗产。

选项D错误。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除

了为其女丙保留一部分之外,该遗嘱其余部分应认定有效,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2012

22.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

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

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

B.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

寺院所有

C.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

归寺院所有

D.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

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

【答案】A

【考点】遗嘱、物权、发表权

【解析】选项A正确。真题观点认为,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是由乙寺院出资购

买的,因此不属于甲的遗产,其房产应当归寺院所有。

选项B错误。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属于与人身有关的权利,不应归寺

院所有。

选项C错误。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不属于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可以由其继承

人继承。

选项D错误。甲的个人存款属于其个人财产,应当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

23.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

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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