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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藉投资鉴赏秘要
一、古籍概述
记录古代文献之书籍。《说文》:“古,故也。”故古籍又称故籍、故书、载籍等。古代文献,最早见载于甲骨、金石,“甲骨卜辞”也称“殷墟书契”。作为最早的正式书籍,为用竹木及缣帛记录文献之简牍、帛书。晋太康二年(公元280年)汲群魏襄王墓出土之《纪年》、《穆天子传》等竹书,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之《孙子兵法》、《孙膑兵法》等简书,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之《秦律》等简策,以及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之《老子》、《经法》、《战国纵横家书》等帛书,为传世之最早古籍。汉代纸问于世,遂有手抄、唐写、宋元明清刻印书籍。据国务院古籍小组的规定,以辛亥革命(1911年)为断限,凡辛亥革命以前记录古代文献之书籍,通称为古籍。据古籍目录《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地方志综录》、《贩书偶记》以及佛藏、道藏、通俗小说、讲唱文学、金石碑录等不完全统计,我国现存古籍约10万多种。
二、古籍类别与版本
善本:书籍精加校勘,错误较少者。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全集·集古录跋尾》卷八《唐田弘正家庙碑》:“自天圣以来,学者多读韩文,而患集本讹舛,惟余家本屡更校正,时人共传,号为善本。”又,珍贵难得之旧刻本、精抄本、精校本、手稿、旧拓碑帖等,通常亦称为“善本”。
孤本:仅留存一份之书本。一部书之某一书本,未刻之手稿,碑帖之旧拓本,在现世间仅有一份流传者,均可称为孤本。
蓝本:谓著书或刊书所依据之旧本。《居易录》:“今方修一统志,似当以旧通志为蓝本。”凡是重刊或校勘,必以最精之本子为蓝本。
刻本:又称“椠本”、“刊本”,雕板印成之书。我国雕板印书始于隋唐,至宋而大盛。按刻书之不同情况及刻本之不同类型,可分各种不同型式:以时代区别,有宋、金、辽、元、明、清刻本;以地域区别,有浙江、福建、江西、山西、江苏、安徽、四川等各地刻本;以刻书者区别,有官刻、私刻、坊刻等;以版式区别,有九行本、十行十八字本、四周单栏本、左右双栏本、竹节栏本、白口本、黑口本、两节本、袖珍本、巾箱本等;以字体区别,有大字本、小字本、宋体字本、软体字本(亦称写刻本)、篆字本、梵文本、满文本、满汉文合刻本等;以墨色区别,有朱墨印、几色套印等;以纸张区别,有皮纸本、麻纸本、棉纸本、竹纸本、开化纸(亦称桃花纸)本、宣纸本、毛边纸本、毛太纸本、罗纹纸本、连史纸本等;以装订形似区别,有经折装(亦称梵夹装)本、旋风装本、蝴蝶装本、包背装本、线装本、毛装本、金镶玉本等;以刻书先后区别,有原刻本、重刻本、仿刻本、初印本、后印本等;以内容及价值区别,有足本、残本、增订本、删节本、繁本、简本、批点本、评本、单疏本、集解本、重言重意本、纂图互注本、绣像本等。
祖本:一种书最初刻印之本。一种书在不同时期往往刻有多种本子,难免产生讹误,而祖本则保持其本来面貌,因此为人所重。
原本:第一次写成或刻成之书本。为对增订、修改和重刻、改版而言。原始稿本和最初刻本与增订、重刻之本往往有很多不同。可供查考一种著作之发展过程。
定本:一书之最后确定之本。指自己编撰或整理前人之著作,在一定时间内,已经整理完毕,最后确定,准备发表之本子。
副本:同一书籍抄出之副本。为对正本而言。过去公私藏书家,得一稀见图书,依样重写,储作副本。《隋书·经籍志》:“炀帝即位,秘书三阁,限写五十副本”。今亦指国家对内或对外文件之正式签署之副本,备存查和通知有关方面之用。
别本:同书同一来源之另一本子。亦称“副本”。《南史·刘孝绰传》:“又写别本封至东宫。”又,同书另一来源之本子。亦称“异本”。因所根据之来源不同,内容也有出入。如:书有《别本十六国春秋》,帖有《黄庭坚别本》。
仿刻本:摹仿原版字体版式刻印之书本。宋无刻本,多以擅长书法者上版,加之雕印精湛,明清两代刻书往往予以摹仿,故有“仿宋本”、“仿元本”之称。
影刊本:照原书版式影刊之书本。珍贵之古籍,为存原书面貌,以适应研究之需要,清乾、嘉以后,常用影刊方法加以传布。如黄丕烈所刻《士礼居黄氏丛书》,其法大都先照原书影摹,然后上版开雕。摄影术发明后,亦有用原书照相雕版者。刻成之后,与原刻相仿,精工者几难识别。自影印兴,影刻之书渐少。
抄本:也称“写本”。即抄写之书本。习惯称唐以前为“写本”,唐以后称“抄本”。宋以后,雕版虽以盛行,但抄本与之并行,如明《永乐大典》、清《四库全书》皆为抄本;有些较为专门或需要不广之著作,仍靠抄本流通。更有抄书者系著名藏书家或学者;除书之内容外,其手迹也值得珍重。故抄本图书一直为人们所重视,藏书家以精抄本与宋元刻本相次比。对于不详年月之抄本,约在清嘉庆以前者通称“旧抄”,晚清者称“近抄”,辛亥革命以后者称“新抄”。对于确定为明代或清代之抄本而无从断其年月者,则统称“明抄”或“清抄”。
朱墨本:用朱、墨两种颜色套印之书本。最早为元至元六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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