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DI_2402612_海冰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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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冰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

二〇二四年八月

1

目录

一、修订规范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1.1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目的意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国内外情况对比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作简况1

2.1任务来源1

2.2起草单位1

2.3起草人员与所工作内容2

2.4工作过程2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3

3.1编制原则3

3.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4

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和预期经济效果5

4.1主要试验(或验证)分析、综述5

4.2预期经济效果5

五、标准水平分析6

六、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6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6

八、标准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建议6

九、贯彻该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6

十、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6

十一、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6

2

一、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海冰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为《导则》)的编制任务系根

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然资源标准制修

订工作计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9号)进行的。其计划项目编号为202220003。

1.2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

参与单位: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河北省水文工程

地质勘查院、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洋中心、东营市海洋预报减灾中心

1.3制定背景

海冰灾害是我国北方海域冬季的主要海冰灾害,每年冬季都对海洋养殖捕捞、港

口航运、海上油气开采、有人居住岛屿等涉海行业冬季生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

不同程度的影响。开展海冰灾害的风险评估与重点防御区划定,是应对海冰防灾减灾

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012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15号公布《海洋观测预报管理

条例》,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海洋灾害分析统计结果,商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确

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的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自然资源部2019-2020年发布实施了《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第1

部分:风暴潮》和《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行业标准,2021年发布实

施了《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第4部分:海冰》行业标准(该标准由本

标准的牵头申请单位牵头编写)。目前尚未制定相应的海冰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

标准。

2020年启动的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由习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

部署、亲自推动的开拓性伟大工程,是我国防灾减灾事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大事。在

本次普查工作中,自然灾害的重点防御区(防治区)划定也成为了普查最终重要成果

之一,但由于当前海冰灾害未制定重点防御区划定标准,因此对于受海冰影响较为明

显的港口航道、锚地、渔港、海上油田、有人岛屿等承灾体尚未划入重点防御区范围

内,从而造成了重点防御区(防治区)的划定的不完整。为了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

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需要尽快开展相应的标准编制工作,本标准的编制申请

1

工作由此开展。

1.4起草人员与所工作内容

该《导则》编制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减灾中心牵头开展,自然资源部海洋

减灾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自然资源部天津海

洋中心、东营市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参与编制。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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