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题库(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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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煤三矿《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知识竞赛题库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于2023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76条。

2.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4.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国家实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煤矿企业必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8.煤矿企业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不得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

9.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主要技术负责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技术管理体系。

11.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12.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14.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5.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

16.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17.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

18.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

19.对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

20.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21.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2.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实行安全限员制度。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井下工作时间管理制度。煤矿井下工作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23.煤矿企业使用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4.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备台账和追溯、管理制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对安全设备购置、入库、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维修、改造、报废等进行全流程记录并存档。

25.煤矿企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工艺,具体目录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制定并公布。

26.煤矿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和防瓦斯、防火、防治水、防尘、监控与通讯等安全设施,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管理和技术要求。

27.煤矿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正常使用。

28.井工煤矿应当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出口、独立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尘供水系统、防灭火系统、供配电系统、运送人员装置和反映煤矿实际情况的图纸,并按照规定进行瓦斯等级、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29.井工煤矿应当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承担。

30.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31.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职救护队;不具备设立专职救护队条件的,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专职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发生事故时,专职救护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煤矿开展救援。

32.煤矿企业应当在依法确定的开采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

33.采矿作业不得擅自开采保安煤柱,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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