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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原理;学校德育主体与对象;;一、学校德育主体的厘定与类型
1、学校德育主体的厘定
谁是学校德育的主体?这一问题的答案因人们对学校德育中“学生”认识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和双主体论。
教师主体论者的基本观点为:在学校德育活动中,教师处于德育的中心,学生处于从属或较为被动的位置。
学生主体论者的基本观点可总结为:在学校德育活动中,学生处于德育的中心,教师则处于从属或者服务的位置。
双主体论是在综合、反思上述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的,基本观点为:教师和学生均为教育中的主体,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主体或者从属之分。;一、学校德育主体的厘定与类型
1、学校德育主体的厘定
以上三种主张,各有其优缺点。
教师主体论注意到了教师对于学生发展的引导作用,但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学生主体论重视学生的需要、兴趣、经验、意愿等内容,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教师的价值引领作用。
双主体论“表面上似乎更加全面,但实质上是回避而非解决了谁是教育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的主体这样一个命题,逻辑上是有缺陷的”。;一、学校德育主体的厘定与类型
1、学校德育主体的厘定
基于已有研究和论述,本书认为,教育主体认识上的“新保守主义”对于人们分析、理解德育主体具有借鉴意义“新保守主义的内涵是:虽然应当注意吸收学生主体、双主体及主体转换理论对学生主体的强调,即应当将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作为教师主体主体性发挥的核心或本质去看待,但是我们也应当坚持教师是整个教育或德育过程主体。”
也就是,我们承认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体性及其作用,但同时也应该明确德育主体是道德教育工作者———教师。;一、学校德育主体的厘定与类型
2、学校德育主体的类型
本书认为德育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以德育为重要工作内容的德育主体和以德育为工作内容之一的德育主体。
关于上述两类德育主体,这里需要说明两点:第一,两类德育主体承担的德育工作量以及开展德育的具体方式方法虽有差异,但是德育的作用及取得的效果并没有明显???轻重之分。第二,两类德育主体的关系是动态变化的。;二、学校德育主体的素养及其生成
1、学校德育主体素养的结构及其基本内容
本书认为德育主体的素养主要由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情意三个部分构成。
专业知识指的是德育主体开展德育活动时应当掌握的相关知识。根据教师专业知识的分类,德育主体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主要有四类:第一,关于道德的知识。第二,关于学生品德发展规律和培养学生道德的知识。第三,关于处于德育情境的知识。第四,其他辅助性知识。
专业能力指的是德育主体在开展德育活动时所需具备的各种能力,这是保证德育活动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保障。具体而言,德育主体需要具备如下三种能力:第一,设计及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第二,表达及交往能力。第三,一定的研究能力。;二、学校德育主体的素养及其生成
1、学校德育主体素养的结构及其基本内容
专业情意指的是德育主体在德育方面的信念、精神以及德育主体的专业伦理。对于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而言,它具有非常重要的激发、调节等作用。德育主体需要具备的专业情意主要有三种:第一,关于德育的基本信念。第二,在德育中的基本精神取向。第三,德育主体的专业伦理。;二、学校德育主体的素养及其生成
2、学校德育主体素养的生成与发展
目前,教师专业发展的取向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理智取向、实践反思取向、生态取向。
依据这些取向,学校德育主体生成其素养并促使其素养不断发展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学习专业知识。第二,在德育活动中实践和反思。第三,德育主体之间互助及合作。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三种促进德育主体素养生成及发展的途径,并非完全孤立、冲突的,而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一、心理学视域下德育对象的品德发展
(一)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这一理论的代表性人物是皮亚杰(Piaget)、科尔伯格。
皮亚杰认为,依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儿童的道德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我中心主义阶段(6岁之前)。第二阶段是权威阶段(6-8岁),又被称为他律阶段。第三阶段是可逆性阶段(8-10岁),又被称为自律阶段。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10-12岁)。整体言之,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由他律转向自律的过程。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是社会交往。儿童通过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观念。;一、心理学视域下德育对象的品德发展
(一)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主要体现在其著名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理论上。道德推理的发展共有三个水平、六个阶段,每两个阶段构成一个水平:前习俗水平———阶段1和阶段2,习俗水平———阶段3和阶段4,后习俗水平———阶段5和阶段6。
近年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也在不断发展。例如,特里尔及其学生拉里·努奇在科尔伯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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