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PAGE
PAGE19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试题
(共110题)
一、单选题(共44道题)
1.企业信息公示应当(A)
A.真实、及时
B.真实、可靠
C.合法、真实
D.合法、及时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
2.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B)批准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D.上级主管部门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D)批准。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D.上级主管部门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A)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D.设区的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
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A)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
A.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B.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C.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D.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B)日内予以公示。
A.20日B.20个工作日C.15日D.15个工作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7.企业应当于(A),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A.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B.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C.每年1月1日至8月30日
D.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8.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B)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A.本年度B.上一年度C.下一年度D.近五年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9.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哪一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D)
A.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B.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C.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D.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