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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外送标本规章制度
为规范医院检验外送标本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检验外送标本的采集、包装、运输、接收、检测和结果报告等全过程。
1.2医院检验外送标本的采集、包装、运输、接收、检测和结果报告等环节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3医院检验外送标本的采集、包装、运输、接收、检测和结果报告等环节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二、检验外送标本的采集
2.1检验外送标本的采集应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2.2急诊标本应注明“急”字,并优先处理。
2.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2.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2.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三、检验外送标本的包装
3.1检验外送标本的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3.1.1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标本容器,确保容器密封性良好。
3.1.2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抗凝剂和保存液。
3.1.3标本容器上应清晰标注以下信息: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床号、标本类型、采集时间、送检项目、采集人签名等。
3.1.4每个标本容器应单独包装,并放置在防震、防潮、防污染的专用包装箱内。
3.1.5包装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冰袋等,确保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湿度适宜。
四、检验外送标本的运输
4.1检验外送标本的运输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4.2标本运输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具备防震、防潮、防污染等功能。
4.2.2配备温度监控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的温度适宜。
4.2.3具备实时定位和通讯功能,便于跟踪和管理。
4.3标本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4.3.1按照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冷链运输、常温运输等)。
4.3.2确保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湿度适宜,避免标本污染、损坏或失效。
4.3.3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颠簸和碰撞,确保标本的安全。
五、检验外送标本的接收
5.1检验外送标本的接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接收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5.2接收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5.2.1核对标本容器上的信息是否与送检单相符,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床号、标本类型、采集时间、送检项目等。
5.2.2检查标本容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破损、渗漏等现象。
5.2.3按照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对标本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标本符合检测要求。
5.2.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立即与送检科室联系,退回重新采集。
六、检验外送标本的检测
6.1检验外送标本的检测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6.2检测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6.2.1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试剂。
6.2.2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2.3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标本,应进行复检,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6.2.4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标本,应及时与临床医生沟通,提供相应的临床建议。
七、检验外送标本的报告
7.1检验外送标本的报告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7.2报告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7.2.1按照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填写检验报告单。
7.2.2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信息: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床号、标本类型、采集时间、送检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参考范围、检测时间、报告人签名等。
7.2.3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标本,应注明相应的临床建议。
7.2.4检验报告单应打印清晰,并加盖检验科公章。
八、附则
8.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检验科所有。
8.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医院检验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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