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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信访案例_优秀信访案例

信访工作关乎社会稳定,信访人员的诉求能否得到合法保障,关系到

接访单位在社会上的认知度和企业信誉,也体现接访单位的办事能力和

水平的高低。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信访案例分析范文,供大

家阅读!

信访案例分析范文篇1

案例分析

2008年2月14日,有群众反映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村民李峰、

王亚玲夫妇违法抱养三孩,计生处理不到位。赵河镇计生办经请示领

导,进行立案查处。经查上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依据《河南省计划生

育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于2008年3月14日结

案,上访人息访。现将此例案件做一简单分析:

一、上访人的基本情况

上访人:尚某(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女,汉族,现年42岁,初中

文化,家住赵河镇大史庄村2组,全家六口人,均为农业户口。

二、上访人的初衷与目的

上访人尚某与信访对象李峰为邻居,两家宅基地前面是单身娄某

的老宅子。在娄某去世时,李峰家为其安排了后事,按照农村风俗,

李峰家得到了娄某的宅基地。而尚某家也想占用娄某这块宅基地,使

自家的房产能更宽敞些,所以就耿耿于怀,两家时常因为鸡毛蒜皮小

事发生纠纷。

三、上访人的背景与原因

李峰,男,现年44岁,汉族,初中文化,住赵河镇大史庄村1组,

爱人王亚玲,现年44岁,汉族,住址同上。两人于1986年结婚,婚

后于1987年8月生育一孩女孩,叫李国凤,又于1989年9月生育二

孩女孩,叫李二凤,李峰于1989年9月25日在赵河镇卫生院采取了

男性绝育措施。由于受农村重男轻女思想的诱惑,二人于2007年7月

28日政策外抱养三孩男孩。计生部门于2007年9月27日对其征收了

5000元社会抚养费,尚某得知后,认为李家出钱太少,随即向上级计

生部门反映此事,主要是想让李家多出些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平衡。

四、处理的结果分析

计生部门在接到尚某的上访件后,重新对李峰夫妇进行了调查,

认为对其征收5000元社会抚养费只是根据其经济条件第一次征收,并

与其签订了分期缴纳协议书。随后于2008年1月30日又对其征收了

3000元,余额分期缴纳。

五、主要体会与启示

在此例案件中,上访人由于与被上访人因宅基地纠纷而存在矛盾,

故意向上级计生部门反映此事,而被上访人同时也确确实实存在违反

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于是就形成了上访案件的前提。从别一个方面

讲,作为我们计生部门,也没有完全按计生政策办事,社会抚养费的

首次征收额度过低也是造成此次上访的原因之一。

因此,我们计划生育工作者,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者、执行

者,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办事,决不能随意变相降低标准,引发

上访因素的产生,给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信访案例分析范文篇2

近年来,每个城市在房屋拆迁安置中出现钉子户不断进行缠访、

闹访、越级访、无理访现象,钉子户发展而来的信访户或信访户发展

成为的钉子户,边缘化的至富心态策略和手段,要求之高,手段近乎

敲诈,并在信访活动中不断呈专业化、特定化、组织化、技巧化发展。

在每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党代会或省市人大政协会议、省市党代会

等国家重大、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冲击首都、省会的重要部门和重要

场所,制造不和谐因素。本文通过案例集中分析钉子信访户的非常心

态与法律基础,指导拆迁安置和信访工作的改良。

一、钉子户发展而来的信访户或信访户发展成为的钉子户

2007年10月,为维护“国庆”和“十七大”期间政治稳定和社

会安定,保证“国庆”和“十七大”期间信访工有序进行,根据国家、

省市相关部门的有关安排,各省市区与信访事项发生地街道、社区、

及单位排查所在辖区涉及拆迁安置的异常上访人员,协调了部分信访

事项。同时,经过认真排查和梳理,对稳控对象和劝访对象进行分类:

对可能主动进京越级上访,可能发生破坏社会和谐温度的相关上访人

要求盯死、防死。对曾进京上访,可能正在观察形势、寻找机会进京

上访;或可能被人煽动,跟随他人进京上访的,进行重点关注,积极劝

访,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稳控措施。

与往年首都国家重大活动期间一样,稳控前,区委、区政府的布

置不可谓不周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一方面耐心听取信访

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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