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完美的员工安全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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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Contents.;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公司EHS管理架构;公司风险四色分布图;主要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关于安全你能想到什么?;;;重要;;指引;无危则安

无缺则全;高高兴兴上班去

平平安全回家来;;因为

一旦发生事故;;;您能承受

生命丧失之痛吗;;对你来讲

安全就是;不出事故;不出事故;不出事故;怎么才能

不出事故呢;安全知识,让你化险为夷;请记住:

进入公司后

只有“规定动作”

没有“自选动作”!;“我不得不要安全”;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事件

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注1: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事件。

注2: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称为“未遂事件”

风险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组合;;“三违”事故的根源,是安全的大敌。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章作业等于自杀。“三违”不除,安全不保。;有一个小和尚学剃头,老和尚让他先在冬瓜上练习。小和尚每次练习完剃头后,将剃刀随手插在冬瓜上。后来,在给老和尚剃头时,也将剃刀随手插在了老和尚的头上。结果非常的简单,小和尚被法办了,老和尚见佛祖去了。;;源于好的习惯;坏的习惯

让你离事故越来越近;举个栗子;2006年7月某一天,深圳某电子厂一名化学溶液搬运人员张某,在去吸烟房的时候,将自己正在搬运中的异丙醇容器(里面装满异丙醇)随手带进吸烟房中,导致异丙醇溶液被点燃,结果不仅致使张某严重烧伤,而且还导致同在吸烟房内的陈某和李某轻度烧伤。;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

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他人;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被他人伤害;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安全生产“四不伤害”原则;举个栗子;某工厂铸造车间配砂组老工人张某,经常早上提前上班检修混砂机内舱,以保证上班时间正常运行。

某日07:20,张某来到车??打开混砂机舱门,没有在混砂机的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便进入机内检修。他怕舱门开大了影响他人行走,便将舱门带到仅留有150mm缝隙。

07:50左右,本组配砂工人李某上班后,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内是否有人工作,便随意将舱门推上,顺手开动混砂机试车,当听到机内有人喊叫时,大惊失色,立即停机,然后与其他职工将张某救出,此时张某头部流血不止,事故发生后车间领导立即上报,07:55工厂医务人员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对张某做了止血包扎,随车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救治,但由于头部受伤严重,张某经抢救无效于08:40死亡。;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工人李某上班前未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舱门异常也未警觉,直接合闸启动设备,导致事故发生。

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张某安全自护意识不足,违章操作,在没有做好防范措施,没有按规定在电闸上挂设备检修告示牌,就进入机体内操作;

工人李某安全意识淡薄,上班前没有对岗前环境进行观察,发现机舱异常也未进行安全检查,直接启动设备;

这起事故暴露出车间员工安全自护意识和安全责任心不强,应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上、下班交接班制度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九条要求);从业人员上岗要求(第二十五条要求);从业人员遵守规程;第十二条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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