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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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

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网上报名

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选择确认具体1项泳姿项目)。所选报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考生另须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其中,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3年3月8日至12日(如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省考试局将视情况对考试时间做出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其中:游泳专项测试地点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三、考试项目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育类专业考试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考试。根据考生数量和项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以市县或专项为单位分批次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由省考试局在考前另行通告。

四、考试内容、办法及要求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考试内容、测试要求和考试方法参照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田径类采用全能项目规则)。为了使体育类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结合我省考生实际情况,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素质考试项目(60分):100米(20分)、立定跳远(20分)、原地推铅球(20分)。

1.100米跑(20分)

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验,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测速。

(1)考试方法

①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②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③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④考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加0.24秒换算评分。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出现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2.立定跳远(20分)

(1)测试要求: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或沙台,原地双脚起跳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跑、跳用钉鞋。

(2)测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采用电子测距设备,丈量受试者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的垂直距离。如电子测距设备不能使用时,使用丈量尺丈量成绩,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一个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cm,以三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3.原地推铅球(铅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20分)

(1)测试要求:考生站立在投掷圈内,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不得作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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