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pdf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

电建协)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协会

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在中电建协领导下,为政府、行业和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为中电建协下设机构,由中电建协统一

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常委会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专业组。

常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

长若干人、常委若干人。各专业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设

组长1人,副组长1—2人。

第五条常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由中电建协

任命,副秘书长、常委和各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

推荐,由中电建协审定。

第六条中电建协办公室负责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各业务

部门根据各自业务通过专家委员会开展有关活动。

第三章常委会主要职责

—1—

第七条常委会负责制修订有关管理办法,审核专家资格,

讨论决定有关重要事项等。

第四章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

一、配合协会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参与行业调查研

究等工作。

二、参加全过程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

的咨询服务工作。

三、参加达标投产复检工作。

四、参加工程质量评价、安全标准化评价等工作。

五、参加行业评先和工程评优等工作。

六、参加电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等工作。

七、参加电力建设标准制修订,以及科技成果、工法、QC

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八、参加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评审,以及岗位培训、

安全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九、参加行业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专家入选条件

—2—

第九条专家入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热爱电力建设事业。

二、熟悉电力建设程序,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政策、法

规,以及有关规定和标准,精通电力建设某一专业。

三、逻辑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适应高节奏的

现场咨询服务工作。

五、除上述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优先入选:

1、担任过二个及以上大、中型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从事电

力建设10年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担任国优、鲁班奖及其他业务的省部级评审专家;

3、业内公认的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

第六章专家产生程序

第十条由会员单位和相关业务部门推荐,本人填写专家推

荐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常委会审核通过。

第十二条中电建协批准。

第十三条颁发专家证书(有效期三年)。

第七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中电建协组织的活动;

—3—

二、对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文档评论(0)

各类考试卷精编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各类考试卷、真题卷

认证主体社旗县兴中文具店(个体工商户)
IP属地宁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11327MAD627N96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