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课程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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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保险学

课程类别(必修/选修):必修

课程英文名称:Insurance

总学时/周学时/学分:54

其中实验/实践学时:0

先修课程:会计学、经济学

授课时间:星期三/5-7节/(2-19周)

授课地点:6号楼202教室

答疑时间、地点与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开卷(√)闭卷()课程论文()其它()

使用教材:《保险学原理》,唐志刚,西北大学出版社,第一版,2016年1月第1次印刷

教学参考资料:《风险管理与保险》、孙祁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

课程简介:通过本课程教学,探讨保险制度特性及经营规律,掌握保险的基本理论原则、基本知识与基本技术方法,具备较好的保险承保、理赔能力,保险营销能力以及银行保险的销售能力。

课程教学目标

1.掌握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内容,了解风险的分类

2.掌握保险的职能、作用以及保险的主要业务类别。

3.掌握保险经营的特征及其保险业务经营的流程。

本课程与学生核心能力培养之间的关联(授课对象为理工科专业学生的课程填写此栏):

□核心能力1.

□核心能力2.√

□核心能力3.

□核心能力4.√

□核心能力5.√

□核心能力6.√

□核心能力7.

□核心能力8.

理论教学进程表

周次

教学主题

教学时长

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教学方式

作业安排

2

保险与风险

3

重点:可保风险、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区别

难点: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

讲授

3

保险与风险

3

重点:可保风险、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区别

难点: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

讲授

第一次

4

保险合同

3

重点: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难点:保险合同的客体

讲授

5

保险合同

3

重点: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难点:保险合同的客体

讲授

第二次

6

保险的基本原则

3

重点: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难点:损失补偿原则

讲授

7

保险的基本原则

3

重点: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难点:损失补偿原则

讲授

第三次

8

人身保险

3

重点:人身保险的分类及种类。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的消费者均衡

难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

讲授

9

人身保险

3

重点:人身保险的分类及种类。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的消费者均衡

难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

讲授

第四次

10

财产保险

3

重点:财产保险的分类及主要险种

难点:财产保险费率厘定

讲授

11

财产保险

3

重点:财产保险的分类及主要险种

难点:财产保险费率厘定

讲授

第五次

12

再保险

3

重点:再保险概述与再保险的分类

难点:比例分保与非比例分保

讲授

13

再保险

3

重点:再保险概述与再保险的分类

难点:比例分保与非比例分保

讲授

14

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

3

重点: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

难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估人

讲授

15

保险经营原理

3

重点:保险经营的特征与原则、保险的产品开发

难点:保险费率的计算

讲授

16

保险公司承保与理赔

3

重点:保险公司承保与理赔

难点:保险公司的承保

讲授

17

保险公司的内控与监管

3

重点:保险的经营风险

难点:保险公司的监管

讲授

18

社会保险概述

3

重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难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讲授

19

期末考试

合计:

实践教学进程表

周次

实验项目名称

学时

重点与难点

项目类型(验证/综合/设计)

教学

方式

合计:

成绩评定方法及标准

考核形式

评价标准

权重

到堂情况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0.15

平时作业

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分数

0.15

保险案例报告

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分数

0.20

期末学期(开卷)

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分数

0.50

大纲编写时间:2019-03-1

系(部)审查意见:

符合人才培养计划目标,同意实行

系(部)主任签名:谢松霖日期: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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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供者

北京教育部直属高校教师,具有十余年工作经验,长期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注重成果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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