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docx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业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准确反映企业资产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企业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往来款项等各项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对、查询,以确定其实际数量和价值的一种专门方法。

第三条财产清查的目的是:

(一)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二)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查明企业资产的使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完善企业资产管理体系。

第二章财产清查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企业成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企业的财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财产清查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共同实施。

第六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企业的全部资产,具体包括:

(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二)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四)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五)往来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七条财产清查的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核对法、查询法等。

(一)实地盘点法是指对各项资产进行实地清点,确定其实际数量的方法。

(二)核对法是指将资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以确定其是否相符的方法。

(三)查询法是指通过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了解资产的实际情况的方法。

第八条财产清查的程序:

(一)制定清查计划。清查计划应明确清查的范围、时间、方法、人员分工等。

(二)组织清查人员培训。对参与清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清查方法和程序。

(三)实施清查。按照清查计划,对各项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对、查询等。

(四)填制清查报表。清查人员应根据清查结果,填制清查报表,如实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

(五)清查结果处理。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调整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货币资金的清查

第九条货币资金的清查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第十条现金的清查:

(一)现金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由出纳人员在清查日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二)清查中发现现金长款或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调整账目;如属于现金溢余或短缺,应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银行存款的清查:

(一)银行存款清查应采用核对法,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找出未达账项。

(二)对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使其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第十二条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与银行存款清查方法类似。

第四章存货的清查

第十三条存货的清查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的清查。

第十四条存货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由仓库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并与存货明细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第十五条清查中发现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属于计量错误、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的,应调整账目;如属于管理不善、被盗等原因造成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清查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的清查。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法,由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与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第十八条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调整账目;如属于固定资产盘盈,应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确定其入账价值;如属于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六章无形资产的清查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的清查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的清查。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清查应采用核对法,将无形资产明细账与相关证书、文件等进行核对,确认无形资产的存在和价值。

第二十一条清查中发现无形资产盘盈、盘亏或价值变动,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调整账目;如属于无形资产价值变动,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七章往来款项的清查

第二十二条往来款项的清查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

第二十三条往来款项清查应采用核对法和查询法,将往来款项明细账与对方单位的账目进行核对,并通过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