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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一、安全标准化的定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

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

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是企业基础工作和基层工作,是全员、

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

二、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安全标准化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而制定的条文,下面是小

编整理的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

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安全生产

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安全评价资质、从事法定安全

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

价机构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实行资质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机构应

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

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不得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

中介组织。

第四条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种,根据其专业人

员构成、技术条件确定各自的业务范围。

甲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证书;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审核,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证书。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除煤矿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省级煤矿安

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煤矿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

审核工作。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

评价机构资质的审批、审核工作。

第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

需要,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

制。

第六条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可

以根据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从事安全评

价活动。

下列建设项目或者企业的安全评价,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安全

评价机构承担:

(一)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三)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四)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其他大型生产企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对安全评价有特殊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甲级、乙级资质的安全评

价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从业人员、技术装备等相关信息,并接受

社会监督。

第二章取得资质的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

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

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

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与其申报业务相

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

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七)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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