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本(一人公司,设董事1人、监事会,不设经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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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名称:佛山市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528200。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

第九条公司股东名称:广东有限公司,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

证件号:,

住所:。

或:

公司股东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

住所:。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四)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决定、董事决定、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享有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得抽逃出资;

(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四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认缴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知识产权作价/实物作价/土地使用权作价/股权作价/债权作价出资万元,于年月日前缴足。

或:

:认缴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知识产权作价/实物作价/土地使用权作价/股权作价/债权作价出资万元,已于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前缴足,其余万元于年月日前缴足。

或:

:认缴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知识产权作价/实物作价/土地使用权作价/股权作价/债权作价出资万元,已于年月日前缴足。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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