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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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共10篇)

目录

TOC\o1-1\h\u27148第一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

29048第二篇:学校金工实训学生考勤制度 4

5125第三篇:学校毕业生质量跟踪制度 6

2846第四篇:学校卫生检查制度 9

11784第五篇: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10

32602第六篇: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9505第七篇: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7

20167第八篇: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23

2131第九篇:学校年终清理结算制度 24

25060第十篇: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27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三、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财务室设资产账目管理员1名,负责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各处室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建立资产分户账,负责本处室的资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根据学校财力有计划进行,购置固定资产首先满足教学需要,凡当年添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列入学校的财务预算。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按照《**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2.申购流程:部门填写申购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总务处审核——校长审批。

3.各部门必须于每月20日前报申购计划,总务处负责统一汇总经批准的采购单,填写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和市公物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4.大额物资的采购按《招标投标法》依法招投标。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对贵重的财产还要设置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对使用的物资有保管和保养的义务。自然损坏的必须及时报总务处进行维修,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丢失的,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理赔。

2.固定资产原则上禁止借给外单位或私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应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如在借出期间,借用单位或个人把借用的固定资产损坏,应按损坏程度进行理赔。物资、设备、仪器保管人员变换工作岗位时,要切实办理好移交手续。

3.未经允许,任何财产不得随意转借或变更使用权。教职工岗位调整,要办理资产转移手续,移交清单要有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的科、室、组负责人签字,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和对外捐赠

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造成有形磨损、达到产品规定使用年限,无法修复使用或者技术参数落后必须用更先进的产品替换的,可以由使用部门提交报损报废报告,报损报废由总务处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手续。

学校固定资产经校长批准对外捐赠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捐赠手续,报总务处备案。

七、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总务处派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做到账、卡、物相符。

学校金工实训学生考勤制度

一、严格执行签到、签退考勤制度,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二、迟到、早退拒不登记或谎报姓名态度恶劣者,作半天旷课处理。

三、实训中途不得离开岗位。未征得实训指导教师同意,擅自离开者,作旷课处理。

四、实训期间一般不准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办理。

五、实训期间如遇参加全校性会议或体育比赛等需要请假的,本人须持相关证明由所在院系批准后,到工程实训部办理有关手续。

六、实训期间请病假,必须有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医院医师证明。

七、请假批准手续和规定:

1.无论请假多少时间,一律由本人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2.一节课内经指导老师批准;一天内必须经工程实训部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经所在系部批准。

3.特殊情况不能先办理请假批准手续的,须在假后三天内补办手续。

八、某一工种累计请假时间超过五分之一,应凭请假手续办理补课,否则该工种成绩不予评定。

九、凡因请假等原因影响实训成绩评定的,必须补课,也可提前申请调课。调(补)课时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申请补课手续应在消假后一周内到工程实训部办理,逾期不予办理。无故旷课或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调、补课。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课:

1.无正当理由或未获准假而离开实训岗位的。

2.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批准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

3.超假并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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