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附答案(共三套).pdf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附答案(共三套).pdf

此“教育”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10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试题(一)

(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于(C)施行。

A.2010年6月25日B.2010年7月1日

C.2010年10月1日D.2010年12月1日

【答案】C

【考点】《行政监察法》的实施时间

【解析】《行政监察法》于2010年10月1日施行

2.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D)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

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A.人大、政协机关B.司法机关C.党政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D

【考点】行政监察的对象

【解析】《行政监察法》第二条

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C)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从新兼从轻原

【答案】C

【考点】刑法的溯及力

【解析】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

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

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

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故答案为C。

4.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B)。

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20周岁

【答案】B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故答案为B。

5.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

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

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

【答案】D

【考点】正当防卫

【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

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

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答案

是D。

6.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A)

A.赵某,30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A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

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

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A项,赵某醉酒驾车

肇事,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

项正确。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

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C项,

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

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D项,

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

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

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故答案为A。

7.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反遭流氓袭击,

王某立即进行反击。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

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成员,随即拔刀

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A)。

A.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B.过失致人重伤

C.正当防卫D.假想的防卫,应按过失致人重伤论处

【答案】A

【考点】假想防卫

【解析】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如果行为人由于主观

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

想防卫”。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

行为人误认为存在;(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59****271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