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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法律管理事物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面试第二讲

一、法律渊源

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它是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

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它们是由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在我国,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

家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人民政府。由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国家机关不同,文件的名称和效力也不同。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它规定国家

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其他形式的法律都渊源于它,

不得与它相抵触。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特殊程序。

(二)法律

法律作为我国法律渊源的一种,并非指广义上理解的法律,而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称为基本法律(如刑

法、民法、诉讼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

律(如商标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此外,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发布的规范性决议、决定,也属于我国的法律渊源。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

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但又高f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或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一般采用条

例、办法、规则、规定、细则等名称。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决定、命令、

指示等,凡具有规范者,称为行政规章。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地位和效力

在宪法和法律之下,又高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名称有规定、办法、规则、

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此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其有规范性的决议、

命令、决定,也属我国法律渊源之列

(五)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管辖的区域内,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

(六)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国家间关于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法律等方面规定其相互间

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其制定主体是国家,我国作为与他国签订条约的一方,负有遵

守条约的义务。虽然这种条约不属国内法范畴,但同国内法一样有拘束力,故可视为我

国法律的一种渊源。

二、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由各法律部门组成的一国现行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是

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中相对独立又有内

在联系的组成部分。法律部门中又包含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同类规范

性法律文件是构成该法律部门的基本单位。由此看出,由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相应

的法律部门,又由各法律部门构成一国法律的整体,这便是法律体系形成的基本框架。

法律体系既然是由法律部门构成的,那么如何划分法律部门就成为完善法律体系的

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管理事物研究和法律实践的经验,划分法律部门一

般应该遵循以下两个标准:

首先,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而社

会关系又是多种多样、纷繁复杂的。指望一类或一部法律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都调节

好是不可能的。于是,按照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来确定不同法律的调整对象便成为必然。

例如,现实社会中包含着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领域,而调整这些不同领域社会关系的法

律便各自形成相应的法律部门。

其次,法律调整机制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另一个标准。这就是说,在划分法律部门时,

除了以调整对象,即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主要标准外,还以调整方法,即法律在调整

社会关系时用以影响社会关系的手段或方式作为补充标准。例如,刑法是以刑罚作为手

段来实现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任务,从而形成独立的刑事法律部门。划分法律部门是由法

律调整对象和法律调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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