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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北斗应用数据传输接口和通信协议规范》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
编制说明
说明
1.标准编制说明的封面
(1)标准名称。应在封面靠上居中位置,与标准稿名称保持一致。字体字号为方正小标宋二号。
(2)标准文稿版次。在标准名称下方“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前的方框涂选其一,例如“■征求意见稿”。字体字号为仿宋三号。
(3)标准编制组。在封面靠下居中位置。字体字号为仿宋三号。
(4)编制日期。编制日期为本阶段完成的日期,以数字格式书写,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三号。如:“2020年3月30日”。
2.标准编制说明的正文
(1)正文页边距为上3cm、下2.6cm、左2.8cm、右2.6cm。
(2)正文标题,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不加粗。三级、四级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不加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为“一、”“(一)”“1.”“(1)”标注。
(3)正文中文字体字号为仿宋GB-2312三号字,数字、字母等西文字体为宋体三号字,段落行距为28磅,首行缩进2字符。
3.编制说明的内容
(1)应按照格式要求逐条说明,不涉及的填“无”。
(2)应根据工作进度不断补充完善,工作过程有连续性。
(3)编制说明不是对标准内容的复制。
(4)应关注强制性标准的依据、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比对、标准实施过渡期、强制性标准实施政策等重要内容的编写,详见下文模板。
4.其他
(1)编制说明内容模板中的斜体文字内容为参考,正式提交后应删除。
(2)编制说明应正反面打印。本说明保留,打印首页反面。
(3)页码从第三页开始编,起始页码为“1”,页码为五号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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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28号)的要求,国家标准《应急管理北斗应用数据传输接口和通信协议规范》的计划编号为T-450,项目周期16个月,由TC307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和审查。
(二)制定背景
应急管理领域是对时空服务需求最强的行业之一,也是对通信保底可靠性要求最高的行业之一。随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发展,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可面向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定位、导航、短报文通信和授时等服务,相关服务为应急管理领域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为构建大应急体系提供支撑。
应急管理部先后建设了北斗系统服务平台和北斗示范工程,研制了北斗相关装备,实现了北斗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初步应用。但在应用过程中发现,不同北斗厂家研制的设备在功能、性能、接口协议、应用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设备间互联互通性差,不适用于特殊的应急场景,不利于北斗数据的统一汇聚和分析,制约了北斗在应急管理领域应用的质量、效率和规模。为加快推动北斗在应急管理领域规模应用,制定包括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检测要求、安全防护要求等国家级标准规范体系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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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属于应急管理领域北斗应用标准体系中的数据传输接口和通信协议规范,用于解决不同厂家研制的不同设备、平台间存在信息壁垒的问题。本标准针对应急管理应用场景,规定了北斗时空综合服务平台、北斗应用终端与应急管理业务应用系统相互之间的数据传输接口和通信协议。通过制定统一的应急管理北斗数据标准,明确数据的传输流程、安全措施和错误处理机制,保障数据的传输效率和安全性,实现数据的采集、传输、汇聚、共享和应用的闭环流转,提高应急响应的协同性和效率。
(三)起草小组人员组成及所在单位
根据标准编制计划,2024年5月由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牵头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本文件的制订工作,并与相关编制单位共同开展标准制订工作。
(四)主要起草过程
本标准任务下达后,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牵头筹备成立标准起草组,标准进入初稿编制阶段。
2024年4月,召开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工作组向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07)递交标准立项申请并开展标准草案稿编制工作。
2024年5月,通过立项审查。
2024年6月,完成国标立项。
2024年7月,标准起草组对标准所涉及的产品技术现状及发展需求进行了调研,组织召开了4次技术讨论会,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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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各参与单位的意见,对标准草案不断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5日召开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会上专家组听取了起草组的汇报,建议起草组按建议修改后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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