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 法律意见书 高清会.pdf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盈科法律意见书高清会

法律意见书范本1

中国**资产管理公司

成都办事处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处委托,并指派李渝生、喻开新律师为代理人,就四川省

**建设实业公司等三家企业对贵处的债务履行之可能性及诉讼、执行技巧问题,在专项调

查取证及法律分析基础上,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一、债务人现时之基本情况:

1、三家公司。

(1)四川省**建设实业公司(以下缩写**建设)。注册资金500万元。性质:集体所有

制。住所:本市*环路**段80号。年12月成立,上级主管部门就是省**。工商最后年检

时间:年。

(2)四川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注册资金680万元。性质:有限责任。

住所:本市*环路北**段一号六楼。由***(403万元)、***(153万元)、***(25万元)和**

建设共同出资于年7月设立。工商最后年检时间:年。

(3)四川***经济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缩写***)。注册资金380万元。性质:

有限责任。住所:本市**路西街8号。由***(48万元)、***(32万元)和**实业共同出资

于年11月成立。工商最后年检时间:年。

2、三家公司的关系。

(1)律师调查结果及三家公司自我表明:该三家公司系则“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法

定代表人均就是***”。

(2)**建设在**实业参股3%,**实业在***投资300万元。

(3)**实业和***于年后未出席工商年检。

(4)法定代表人:***,男,53岁,高中文化,汉族,四川**市人,住本市***33幢*

单元5号,设立**建设以前,曾在成都市***配件厂、成都市**公司、中国**经济**中心

工作。

3、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

工商登记时,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各个方面,但实际经营中主要是房地产,且在

贵处的贷款亦主要是投入到“**大厦”的修建。

二、债务人的财产。

1、据现有资料显示,三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均有虚假,或未到位,或已抽逃,或变相

抽逃。其基本手法是:假发票,以前一公司贷款冲抵、股权多次转让等。

2、除正在修筑的“**大厦”外,未辨认出存有其他有价值的有形资产。当然,律师

尚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3、关于“**大厦”。**大厦位于本市**环路**号,由**建设和成都**房地产开发公

司合资兴建。后由于资金不足停建,占地11亩,土地属**区**局所有。大厦的土建工程

已于19**年完成(封顶),系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面十四层。约平方米,以资金不足为由

停建。

法律意见书范本2

ХХ律师事务所接受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或Х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收购ХХ公司

(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示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如下:

1.根据ХХ律师事务所与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签订的《律师聘请协议》,

ХХ律师事务所审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项后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并给出最终法律意见。

(1)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全面收购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法律意见书范本优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更多!

(2)ХХ公司(或企业)出让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3)本次全面收购协议与否合乎有关法律规定;

(4)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2.ХХ律师事务所仅就与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全面收购ХХ公司(或企业)股

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刊登法律意见,不对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

发表意见。

本所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

1.ХХ律师事务所出示本法律意见书,就是基于ХХ公司(或企业或自然人)已向

ХХ律师事务所允诺,ХХ律师事务所审查的所有完整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均为真实可

以*,没不实、假造或关键性遗漏。对于ХХ律师事务所审查的文件原件的真实性,ХХ

律师事务所没再并作进一步的核实。

2.ХХ律师事务所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和原件一致。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

文档评论(0)

精品文档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从事一线教育多年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