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章程.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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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章程模板

小额贷款公司章程模板1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公司是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

准。

第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

第五条公司名称: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友谊东路51号

第七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三章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7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详见

下表)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

《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臵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五条股东

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出

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公司终止后,按其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六章股权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

照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

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章股东会及股东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

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五条股

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1-2个月之内举行。经代

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议。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

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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