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验收管理规定.pdf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安全生产验收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验收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而成,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验收管理,确保各类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

管理。本文将对《安全生产验收管理规定》进行详细的解析和阐

述,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

对新建、扩建、改建、更换、停产停业后重新生产经营等重大工

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验收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验收是指依法对各类工程项目按照安全生产

要求,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验收

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验收的原则是公正、公平、透明、合理;风

险分级、分类管理;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社会参

与、民主评议;从严从实。

第五条安全生产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

机构和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设施

和设备的建设和配置;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安

全培训和教育等。

第1页共5页

第六条安全生产验收的程序包括:备案资料齐全、审查合

格、现场检查、问题整改、验收评价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安全生产验收由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

全生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验收的技术

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开展培训、宣传和指导工作。

第九条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工程项

目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管理,配合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工作。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安全生产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章验收对象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验收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项目:

(一)建筑工程项目;

(二)交通运输工程项目;

(三)矿山工程项目;

(四)冶炼工程项目;

(五)化工工程项目;

(六)电力工程项目;

(七)核工程项目;

(八)水利工程项目;

(九)航空航天工程项目。

第2页共5页

第四章申报备案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安

全生产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第十三条申报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施工单位;

(三)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所属行业;

(四)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

(五)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配置计划;

(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运行计划;

(八)工程项目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等。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报备案材料后,依

法对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第五章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派员进行现场检查,对工程

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现场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安全环

境的检查;

(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检查;

第3页共5页

(三)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员和作业人

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的检查;

(四)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记录、安全事故情况的检查。

第十七条现场检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施工

单位,并要求其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

第六章整改验收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

改完毕后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报告,并申请验收

文档评论(0)

186****928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