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2011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
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
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身
体锻炼、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学院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设立的集体奖项包括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个人奖项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优秀学生奖、单项奖、优秀毕业生。
第五条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政治理论学习,
活动效果好。
2.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
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当学年内无学生受处分。
4.全班同学学风良好,上课和晚自修出勤率高,课堂纪律好,任课教师评价高;计算机、
CET-4级考试累计通过率名列同年级中上,重新学习率低(按课程门数计算)。
5.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文体活动。认真执行学院体育锻炼规定,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全班同
学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讲究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当学年宿舍综合测评在合格(含合格)以上。
(二)评选比例为15%。
第六条文明寝室
(一)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文化氛围好,团结协作,积极上进,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当学年寝室卫生成绩总评分位于班级中上。
3.当学年内无学生受处分(包括通报批评)。
4.重新学习率低于班级平均水平(按人次计算)。
(二)评选比例为3%。
第七条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有良好
的品德修养和个人卫生习惯,当学年内无违纪处分现象。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名列前茅,当学年内无旷课、补考现象。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4.当学年内被评为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本科生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
(二)评选比例为10%。
第八条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授予对象为各级学生干部。
2.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工作踏实主动,责任心强,带领同学模范遵守国
家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和赞誉,在本
职工作内成绩显著。
4.原则上应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
(二)评选比例为5%。
第九条优秀学生奖
(一)评选条件
1.一等奖:当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10%,德育测评优秀,智育测评在班级前10%
名或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体育测评平均学分绩点≥3.0(含3.0)以上,无补考、重新
学习现象。
2.二等奖:当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30%名,德育测评良好以上,智育测评在班级前
15%名或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体育测评平均学分绩点≥2.0(含2.0)以上,无补考、
重新学习现象。
3.三等奖:当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50%,德育测评合格以上,智育测评在班级前
30%名或者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体育测评平均学分绩点≥1.0(含1.0)以上或者保健体
育课成绩合格,无补考、重新学习现象。
(二)奖励金额及评选比例:
1.一等奖:每人1200元,评选比例为5%。
2.二等奖:每人800元,评选比例为10%。
3.三等奖:每人500元,评选比例为15%。
第十条单项奖
(一)评选条件
1.学习进步奖:用于奖励学习成绩进步者,学习成绩较上一学年进步10名以上者或者平
均学分绩点提高1分。
2.实践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教学实践活动主
要指教学实习、实验教学、课程设计等方面;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第二课堂、
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就业调查等方面。
3.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文体活动,并有突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