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3T 1058-2024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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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60

CCSA00

3203

徐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03/T1058—2024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指南

Guidelinesforconfigurationofthecomprehensive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teamstaffing

2024-07-31发布 2024-09-01实施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3/T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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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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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II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综合行政执法 1

编制配置 1

总则 1

总量控制 1

因地制宜 1

精准施策 1

优化协同 2

基础信息 2

信息收集 2

整理分析 2

关键因素选取 2

核定方法 3

核定说明 3

市场监管领域核定方法 3

生态环境领域核定方法 3

文化市场领域核定方法 4

交通运输领域核定方法 4

应急管理领域核定方法 4

农业领域核定方法 4

数值修约 5

数值校验 5

附录A(资料性) R软件分析流程 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共徐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本文件由中共徐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徐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勇、于泳洋、王政、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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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指南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的指导,以及总则、基础信息、核定方法、数值修约与校验方面的建议,并给出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的指导。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综合行政执法

将同一部门的多支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队伍,或将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由几个执法机构分别行使执法权的执法队伍,通过综合设置方式,统一由一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机构行使执法权。

编制配置

按照标准确定机构的人员配备数额和领导职数数量。

总则

总量控制

严格控制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总量,实行锁定管理。优化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时,应根据现有执法职责和实际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力量,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总量只减不增。以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系统为平台,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配置和实有人员台账。

因地制宜

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完善不同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布局。统筹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行政区划、自然条件、机构编制总量和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各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规模,满足不同地区执法工作需要,促进执法队伍履职规范高效。

精准施策

结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6个领域执法层级、执法对象不一等情况,分领域核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数额,以适应不同领域行业监管需要,提高执法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并根据机构改革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执法职能划转情况,结合履职实际,及时动态调整。

优化协同

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统筹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县镇(街道)三级执法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作配合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

基础信息

信息收集

宜在每年年初向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收集上一年度职能履行、编制配置和实有人员调整,以及执法工作量等基础数据信息。

采集前宜制定详细计划,明确信息数据收集的时间范围、具体项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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