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延友教授的证据法试题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pdfVIP

易延友教授的证据法试题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易延友教授的证据法试题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易延友的证据法试题

感谢易延友教授供稿!

本学期证据法学考试选取了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李锦莲案作为原型

案例,略加改编后成为试题。该案由于最高检启动复查、最高法指令

再审而具有较大的影响;该案涉及的问题主要是证据问题;该案中的

证据涉及的核心问题又是我国已经确立了的证据规则。表面上看,英

美法中存在的证据规则在我国均付之阙如,但实际上,这些证据规则

在我国只不过是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述。尽管表述方式不一样,但功能

上却是一样的,在效果上是殊途同归的。通过李锦莲案,再看一看本

学期证据法期末考试,就能清楚地知道,系统地掌握证据法知识,对

于司法实务是多么地重要。

2018年春季学期法律硕士证据法学期末考试试题

本考试为开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阅读案例,回答问题。

【本案系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如对原型案例已有了解,答题时请

以本试卷给定的条件为准】李大壮被指控故意杀人,被害人是他邻居

李大同的未成年弟弟李小同,检方指控李大壮用火柴杆将老鼠药挑入

桂花奶糖将其扔到李大同家必经之路上,致李小同捡到后误食身亡。

审判中,控辩双方提供了下列证据:(1)李大壮在被抓获后临时关押

在乡政府,5天后,李大壮趁看守人员不注意,于深夜逃走,这说明李

大壮属于畏罪潜逃;(2)被告人辩解:逃走的原因一是刑讯逼供,自

己受不了了;二是给警方时间侦查,等查到真凶后自己自然就摆脱了

嫌疑;(3)李大壮与邻居李大同的妻子吴爱香长期通奸,被李大同的

幼弟李小同发现后报告其奶奶,导致李大壮与吴爱香事情败露,既丢

人又丢脸,还被吴爱香断绝了两性关系,因此怀恨在心;(4)被告人

辩解:通奸是事实,但提出断绝关系是被告人的主意,并无怀恨在心;

且与吴爱香通奸的还有其他同村男子,其中一名男子的妻子还曾经为

此与吴爱香大打出手,他们和他们的妻子下毒的嫌疑更大;(5)鉴定

意见一(毒物化学鉴定),出具时间2018年5月12日,证明被害人

胃内容物中有毒鼠强成分;(6)鉴定意见二(尸检报告),出具时间

2018年5月11日,援引鉴定意见一,证明被害人死于毒鼠强中毒;

(7)速杀神老鼠药4包,其中3包包装完整,1包已经打开;搜查证;

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明四包老鼠药是案发后第三日从被告人李大

壮家中搜出;(8)鉴定意见三:对4包老鼠药中包装完整的一包进行

了检验,发现含有毒鼠强成分;(9)桂花奶糖糖纸3张;提取桂花奶

糖糖纸的笔录;证明桂花奶糖糖纸是从案发地点收集;(10)鉴定意

见四:桂花奶糖糖纸上含有毒鼠强成分;(11)证人甲、证人乙证明

被害人捡食毒糖之前看到被告人从捡糖地点经过;(12)证人丙、证

人丁证明被告人路过捡糖地点的时间在被害人捡食毒糖之后;(13)

被告人侦查阶段供述:因与吴爱香长期通奸,被李小同揭发致关系破

裂,怀恨在心;于镇上奚小玲开的小卖部购买了桂花奶糖;在县里罗

义勇处购买了4包速杀神老鼠药;在家中将其中一包老鼠药打开,用

火柴杆将老鼠药挑入桂花奶糖;于案发当日将毒糖扔到被害人家前方

的路上,投毒将被害人杀害;(14)被告人辩解:侦查阶段供述系刑

讯逼供所致,自己并未投毒杀人;(15)证人罗义勇证明被告人案发

前曾到其处购买速杀神老鼠药;(16)证人奚小玲证明被告人案发前

曾到其处购买白糖和面粉,但并未购买桂花奶糖。本案再无其他证据。

问:

1.被告人被抓获后曾经逃走的事实,与被告人实施了指控的犯罪

行为之间,是否有关联性?为什么?(本题10分)

2.辩方举出的证据(4)表明其他人可能具备作案动机从而实施了

所指控的犯罪,该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为什么?(本题10分)

3.如果你是本案辩护律师,将如何就证据(5)(鉴定意见一)和

证据(6)(鉴定意见二)发表质证意见?(本题20分)

4.如果你是本案辩护律师,将如何就证据(7)和证据(8)发表

质证意见?(本题20分)

5.请以你所学,并结合日常生活经验与人类理性,探讨本案是否

已经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为什么?(本题40分)

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一、被告人逃走的事实与本案有关联

1.关联性是指证据具有使能够决定案件结果的事实比起在没有该

证据时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的趋势。它要求证据指向的待证事实应当

属于能够决定案件结果的事实,通常是实

文档评论(0)

151****639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大专毕业生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