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涂剂(第二次)标准.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24年8月

附件1:0118涂剂公示稿(第2次)

0118涂剂

1涂剂系指含原料药物的水性或油性溶液、乳状液、混悬液,供临用前用消毒

2纱布或棉球等柔软物料蘸取涂于皮肤或口腔与喉部黏膜的液体制剂。也可为临用

3前用无菌溶剂制成溶液的无菌冻干制剂,供创伤面涂抹治疗用。

4涂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5一、涂剂大多为消毒或消炎药物的甘油溶液,也可用乙醇、植物油等作溶剂。

6以油为溶剂的应无酸败等变质现象,并应检查折光率。

7如所用原料药物为生物制品原液,则其原液、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及质量控

8制应符合相关品种项下的要求。

9二、如制剂中药物以混悬状态存在,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

10药物粒径符合要求。

11二三、涂剂在贮存时,乳状液若出现油相与水相分离,经振摇后应能重新形

12成乳状液;混悬液若出现沉淀物,经振摇应易分散,并具足够稳定性,以确保给

13药剂量的准确。如有需要,应在标签上注明使用前摇匀。易变质的涂剂应在临用

14前配制。

15三四、涂剂应稳定,根据需要可加入抑菌剂或抗氧剂。如有抑菌剂,应在标

16签上标明抑菌剂的名称。除另有规定外,涂剂在制剂确定处方时,应评估和考察

17加入抑菌剂的必要性、抑菌剂类型和加入量,;若加入抑菌剂,该处方的抑菌效

18力应符合抑菌效力检查法(通则1121)的规定。

19四五、为了避免溶剂蒸发,可采用非渗透性容器或包装。

20五六、除另有规定外,应避光、密闭贮存。对热敏感的品种,应在2~8℃保

21存和运输。

22六七、除另有规定外,涂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23七八、涂剂用于烧伤治疗如为非无菌制剂的,应在标签上标明“非无菌制

24剂”;产品说明书中应注明“本品为非无菌制剂”,同时在适应症下应明确“用

25于程度较轻的烧伤(Ⅰ°或浅Ⅱ°)”;注意事项下规定“应遵医嘱使用”。

26除另有规定外,涂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

27【装量】除另有规定外,照最低装量检查法(通则0942)检查,应符合规定。

第二次公示修改处为黄色底纹

2024年8月

28【无菌】除另有规定外,用于烧伤[除程度较轻的烧伤(Ⅰ°或浅Ⅱ°外)]、

29严重创伤或临床必须无菌的涂剂,照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检查,应符合规

30定。

31【微生物限度】除另有规定外,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

32法(通则1105)和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6)及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通

33则1107)检查,应符合规定。

起草单位:吴传斌暨南大学联系电话:010

第二次公示修改处为黄色底纹

2024年8月

附件2:0118涂剂第二次公示修订说明

0118涂剂第二次公示修订说明

根据首次公示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制剂在确定处方与开发阶段,增加抑

菌效力研究要求的文字描述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第二次公示修改处为黄色底纹

文档评论(0)

知识贩卖机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