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第2册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pptVIP

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第2册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ppt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保障各类物权

学习目标

1.了解财产权的基本内容,特别是所有权及其取得和变更方式、财产共有关系,提

高保护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的意识。2.能够具备从具体的案件中寻找和概括法

律争议点的能力,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和解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物权纠纷。;财产权;(2)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①所有权????

(自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对物的使用价值与交换

价值的完整支配,用益物权是对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支配,担保物权是对物的交换价

值进行支配。

(3)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

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

物。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

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知识拓展

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保护财产权的现实意义

(1)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有利于确定财产归

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2)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

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

业创新创富。;所有权(重);(3)处分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行使处分权,如担

保物权中,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依法有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等。

2.主体: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知识拓展????

私人是与国家、集体相对应的物权主体,包括我国公民、外国公民与无国籍人士,

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

3.类型:财产自有和③财产共有????。

(1)财产自有即财产归一人所有。财产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2)按份共有:约定的确定显著份额,权利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独立自由处分。按份

??有人的权利不是局限于财产某一具体部分,而是基于财产的全部。;(3)共同共有:不分份额的潜在份额,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份额的作用一般不能显现出

来,因此共同所有人对自己的份额不能独立自由处分。共同共有人对财产享有连

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

4.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

规定④登记????;未经登记,虽然订立的合同有效,但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知识拓展????登记的效力

(1)房屋的买卖、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必须要登记的抵押等,只有登记才能

生效,不登记则不能取得物权;机动车、船舶等动产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不

登记可以取得物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2)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

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

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

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⑤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交付是指物的直接占有进行转移的事实,在实践中还包括交付

动产的单证等)

(3)特殊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让和消灭,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知识拓展????善意取得制度

(1)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

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

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善意取得

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2)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贵金属、国家专有财产等,无处分权人无权占有的遗失

物、漂流物、埋藏物、失散物等,原则上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

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30日发布的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

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

理。”;用益物权;(3)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属于“户”,而不属于某一家庭成员,因此该权

利不能像其他遗产一样进行继承。如果“户”仍然存在,不存在继承问题;如果

“户”不存在了,则收回集体,重新分配。

3.宅基地使用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602121068gr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