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申请建设可研报告.doc

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申请建设可研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归档资料,核准通过。

归档资料,核准通过。

未经允许,请勿外传!

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总论 2

第二章市场分析 10

第三章生产规模和工艺设备 12

第四章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 16

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 17

第六章环境保护 21

第七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与消防 25

第八章节能 27

第九章项目基本人员配置 28

第十章项目实施计划 29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30

第十二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32

第十三章结论 42

第一章

项目总论项目名称: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m3

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单位: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

武平县十方镇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邮编:

电话:

第一节概述

一、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的承担单位为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平塔牌”)。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水泥制品,经营期限为至长期。武平塔牌公司为塔牌集团全资设立的专业从事混凝土投资的子公司。塔牌集团主要从事水泥的生产和销售,是粤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水泥制造企业,下属12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现有资产40多亿元,具有年产水泥1050万吨、水泥熟料940万吨的生产能力。为拓展业务、完善公司产业链条,实现向中下游延伸发展的战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塔牌集团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决定由武平县福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武平县十方镇建设商品混凝土项目。本项目将由武平塔牌具体负责实施并作

为项目申报主体。

二、项目建设背景混凝土是基本建筑材料,广泛运用于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在我国,预拌混凝土是从施工建筑行业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行业,与传统的混凝土现场搅拌相比,预拌混凝土具有提高混凝土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大大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有效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满足高强度和特殊性能混凝土需求的特点,是混凝土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的转变,实现了混凝土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商品化,是建筑业依靠技术进步实现建筑工业化的一项

重要变革。

1、混凝土搅拌站现状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商品混凝土在全国大中城市得到了迅速发展和推广应用,混凝土搅拌站也得到了高速发展。目前我国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企业众多,产品已形成系列化,但还存在着整体技术含量不高、普及率不高、地区差异

较大和环保性能不高等缺点。

2、混凝土行业政策发展预拌混凝土是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途径,对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

列的政策大力支持发展预拌混凝土产业,相关的法规政策主要有:

(1)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4年第5号《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发展预拌

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根据实际情况限期禁止城市市区现场搅拌混凝

土,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制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水

泥制品生产企业也应当积极使用散装水泥。”(2)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以下简称“《四部委通知》”)规定:“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将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纳入工作日程。”(3)商务部2006年发布的《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6〕519号)规定:“各地要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

基础上,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规定的实施范围从大城市向中小城镇

推进,从城区向郊区推进。”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公安

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通知规定“北京等10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一批);重庆等33个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

文档评论(0)

wd123456xz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