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公司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司质量工作要求,科学评价公司的质量工作成效,建
立责任明确、客观公正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质量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贯彻落实和质量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现行有效的质量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公
司质量工作责任书》等的相关要求制定。
第三条公司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分级、分类
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公司质量工作先进
单位评比的主要依据,以及各工程项目部和专业(子)公司领导班
子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部和专业(子)公司。
第二章考核和评比
第五条公司每年初与所属各工程项目部和专业(子)公司签订的《公司质
量工作责任书》,依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和评比。
第六条公司的质量工作考核实行半年检查、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半
年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进行,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
进行,专项检查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半年检查和专项检查的结
果纳入年终考核评分。
第七条公司对各单位质量工作考核按《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件)(以
下简称《细则》)执行,按工程或业务类型分为:常规火电工程项
目部(含国内和海外工程及燃煤(油)、资源利用和LNG机组)(附
件1)、核电工程项目部(附件2)和专业公司(附件3)。
1、对常规火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的质量工作考核分为:第
一责任人(100分)、基础管理(180分)、专题(专项)活动
(80分)、质量事故(事件)(40分)、加分奖励、工程施工
(100分)和EPC总承包管理(100分);
2、对常规火电建安工程项目部、核电工程项目部和专业公司的
质量工作考核分为:第一责任人(100分)、基础管理(180
分)、专题(专项)活动(80分)、质量事故(事件)(40分)、
加分奖励和工程施工(100分)。
第八条各单位应对照《细则》,在提交公司质量管理部的半年、年度质量
报告中反映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考核情况。
第九条考核评价分为不合格、合格和先进三个等级:
1、对常规火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部:359分及以下为“不合
格”,360分至540分为“合格”,541分及以上为“先进”。
2、对常规火电建安工程项目部、核电工程项目部和专业公司:
29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300分至450分为“合格”,451分
及以上为“先进”。
3、凡第一责任人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
量责任事故、未发生导致资质降级或限制投标等有较大社会
影响或被追究责任质量事件的单位,具备公司质量工作先进
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三章表彰和奖惩
第十条公司质量管理部依据考核、评价与评比结果,提出质量工作先进单
位的表彰和奖励方案,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和质量管理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凡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等级,或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
故、发生导致资质降级或限制投标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被追究责任
质量事件的单位,取消其在公司范围内的各项质量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对于已获得公司质量评优单位荣誉称号和相关奖励的单位,若被
举报或调查核实其在考核年度内存在迟报、瞒报、谎报事故或考核
资料弄虚作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