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国际经济法.pdf

  1.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杨帆-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讲义(2012年)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1、国际贸易术语(性质属于国际惯例)《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

解释通则》:

(1)根据卖方义务从小到大分为EFCD四组,其中卖方义务最小

的为EXW(工厂交货),卖方义务

最大的为DDP(完税后交货)

(2)除了EXW和DDP,其余的均为卖方完成出口手续,买方

完成进口手续

六个常用的贸易术语

FOB、CIF和CFR(三个均为船运)

区别:缩略语后港口名价格构成安排运输投保FOB装运港交

易成本买方买方

CIF目的港成+运+保卖方卖方(平安险)CFR

目的港

成+运

卖方

买方

一、国际货物贸易法

国际货物买卖法(买卖双方)惯例:贸易术语公约适用范围主

要内容合同成立:要约承诺制度(基本同《合同法》)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违约救济(基本同《合同法》)货物的风险转

国际货物运输法(托承收三方)提单承运人责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投保被三方)险别:承保范围责任期间和除

外责任国际贸易支

付方式(买卖双方和银

行之间)

托收

信用证

共同点:(1)风险转移(买卖双方之间,与承运方无关)的时间

相同:装运港越过船舷

(2)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3)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

(4)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

使用时特别注意的事项:

FOB:两个充分通知: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卖方交货时

给买方充分通知CIF: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

最低险(平安险)

CFR: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FCA、CIP和CPT

(1)货物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2)交货地点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

(3)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其余各方面FOB和FCA、CIF和CIP、CFR和CPT一一对

应。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特别注意:如果要使合同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应在合同中明确表明。例如:CIF(指定地点)适用《2010年国际贸

易术语解释通则》?(或Incoerms?規則2010)。

(1)将13个贸易术语减少为11个

《2010年通则》用两个新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指定目的

地)和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代替了《2000年通则》中的

DAF、DES、DEQ和DDU术语。

DAT和DAP术语都规定需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在DAT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

义务;而在DAP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承担

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

D组(均须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只剩三个术语:DAP(运到)、DAT

(运到、卸下)和DDP(运到、卸下、完税)。

(2)根据使用的运输方式将11个贸易术语进行分类

《2010年通则》没有使用《2000年通则》那样按组别分类的方

式,而是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将11个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

①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EXW(工厂交

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及保险费付

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和DDP

文档评论(0)

各类考试卷精编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各类考试卷、真题卷

认证主体社旗县兴中文具店(个体工商户)
IP属地河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11327MAD627N96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