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第一章劳动法的概述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与其调整对象
第二节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劳动法的表现形式;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与其调整的对象;;劳动法的定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
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2、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3、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4、劳动关系具有平等关系、从属关系的双重属性;(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3、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劳动争议审理过程中与发生劳
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动争议处理关系。;(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其他概念;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两个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雇佣与被雇佣而产生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关系则是平等民事主体间提供方给用工方提供劳动服务,获得劳务报酬的关系,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劳动关系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可能有很多方,可能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只有劳务服务,用工方支付报酬,彼此之间在法律上不存在身份隶属关系,既没有档案需要放在用人单位或单位有关的地方,也不需要办员工手册等证明文件;
(三)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之外,还有法定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2、人事关系。人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具有国家编制的公职人
员之间因人事管理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事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⑴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方只能是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
⑵人事关系由国家通过法律制定,经法定的招录
或调动程序方得建立,其中虽然也有双向选择的意愿
,但更加突出国家的意志和行政程序的特性。
⑶人事关系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考核、培训
奖惩等权利义务均由国家规定,并无双方当事人的协
商空间。;案例分析;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等。合同订立后,季小莉即在升海公司上班。2006年4月21日,季小莉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未到公司上班。季小莉在治疗和休息期间,经学校同意,以邮件方式完成了论文及答辩,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毕业。
2006年11月8日,季小莉向劳动部门提出认定劳动工伤申请,同时升海公司也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4月20日作出了仲裁裁决书,认为季小莉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属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遂裁决:升海公司与季小莉与2006年2月27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无效。季小莉不服此判决,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效。
问:季小莉是适格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吗?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本案中升海公司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主要是季小莉发生交通事故时,仍是未毕业的大学生,主体不适格,依据是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季小莉已达到法定劳动就业年龄,作为已基本完成学业、拥有完全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所属院校不仅未限制其参与社会工作,相反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已;向其发放了就业推荐表,鼓励其谋职就业。此时若再以未领毕业证来否定其劳动者主体身份,显然是不当缩小了劳动者这一法律概念的内涵,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劳动权利。而且升海公司实际又与季小莉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法律行为与大学生未完成学业的勤工俭学性质不同,应属于就业。综上理由,一、二审法院在查清主体身份,明确升海公司对办公室文员一职并无学历要求,且排除了诸种合同无效情形之后,确认涉案劳动合同完全符合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判决季小莉与升海公司2006年2月27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书》有效。;第二节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2、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3、对人的适用范围;不适用劳动法的关系有:;微型小案例:;第三节劳动法的表现形式;;;;;;;;某高校后门边有一个体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