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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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计总资产____%以上的事项;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经理或者董事会秘书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____%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____%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4____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二)

____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股东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和《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报刊和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三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二章披露信息内容、范围和标准

第一节定期报告

第四条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五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六条定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____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三)

联系股东、董事,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定期报告格式指引和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等规定编写公告文稿,并准备备查文件。

(4)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5)股东咨询电话是公司联系股东和证券监管机构的专用电话。除授权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回答股东的咨询,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有关责任。

第五章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也不得利用该等内幕信息买卖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在公司信息未正式披露前,公司各部门对拟披露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公司内外网站、报纸、广播等媒介公开相关信息,不得向无关第三方泄漏。

第三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凡公司应披露信息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不便于公开的信息等,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反映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豁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七条当董事会得知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1____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四)

(17)对外提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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