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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流程及报销比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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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

围流程及报销比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

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

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下面《2016-2017

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流程及报销比例》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

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按照赔偿规定,赔偿额为55%,每人每日不超过40

元。没人每年补偿限额为100元,年度补偿额不足100元,余下部分会累计下

一年使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的时候必须出示身份证

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疗费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使用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

以后,全年发生未结报门诊医药费用的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门诊医药

费用按照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不成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

结报。

2、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疗就诊入院,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需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的时候,由所在医院按照补偿相关规定给予

实时结报。在市外以及以上的医院发生住院医药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出院

以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

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

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

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3、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①起付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市外医院600元,市区二甲医院

(人民医院、中医院)400元,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

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②补偿比例。如何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医疗费用,二甲医院按75%补

偿,定点医院按90%补偿。经转院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市区二甲医院

补偿比例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市外医院就诊的按区二甲医院补偿比例的70%

补偿。务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市外定点医院的标准予以补偿。每人每年累计补

偿限额200000元。

【扩展阅读】

亲爱的朋友,欢迎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了让您了解、掌握2016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现告知如下: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

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

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

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2016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7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40元,政府补助

56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

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4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

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

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

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

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

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

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

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

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

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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